距离春节越来越近了,王先生已经开始在各大网站上发帖召集一起拼车回老家的朋友,希望可以再次尝到既是自驾回家,又可以降低出行成本的甜头。
像王先生这样找网友一同驾车回家过春节的不在少数。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输入“北京拼车”关键字,共找到相关网页158万篇之多,可见拼车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现象。
担心安全,不敢拼车
拼车有成为好朋友的,但是也有许多有车“北漂”们有拼车的心没拼车的胆。
张小姐家在山东德州,自驾一辆伊兰特。她对拼车的想法非常心动,但是她的朋友提醒她,拼车的危险性太大:第一,她是位女司机,开长途车未免有些勉强;第二,即便是一起拼车的网友可以和张小姐轮流驾驶,可是网友的素质不能保证,仍然存在很大危险;第三,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万一路上发生了小的事故,张小姐的责任不好说。
张小姐的朋友说的让她觉得十分有道理,尽管拼车表面看来是车主和搭车人双赢的局面,可是张小姐仍不敢轻易尝试。
喜欢找女性拼车
宠物不受欢迎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何性别的有车族们大都比较喜欢寻找女性拼车,一是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二是为了结交朋友,毕竟开车回家的车主以男性居多。就有网友表明其为帅哥,谈吐幽默,可排解旅途寂寞;一些比较有意思的网友发帖声称已准备好酒肉相待。
也有一些想搭车的人想带着自己的宠物一起搭乘,但一般都会被车主们婉言拒绝。
前面提到的那位驾驶西耶那的王先生经过许多次拼车的经历,总结对搭车人的希望是:行李尽量不要太多,因为小轿车的后备厢不会太大;此外,他强烈建议搭车人自己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李小姐曾经因买不到回沈阳的火车票和其他人一起拼车回家。李小姐说,她个人感觉拼车这种行为还是比较安全的。由于一起拼车的人大都是老乡,独自在北京工作,所以比较容易有共同语言,也很容易发展成朋友,以后继续一起拼车回家。李小姐建议,如果想搭车的朋友比较注重自己的安全,可以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这样无论是车主还是搭车人都可以规避一定的风险。
张先生驾驶广州本田雅阁,在谈到自己拼车感想时,印象最深的就是一起拼车的宠物问题。他曾经有一次和另外两位女士一起拼车回山东,其中一位女士带着一只小狗,车内空气不太好不说,那只小狗一路上狂吠不止,幸亏回山东路途不太远,否则非常影响开车的心情和开车的注意力,因此也威胁到车内所有人员的安全。张先生建议想搭车的朋友尽量不要携带宠物。
面临法律风险
拼车能否收费?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拼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收费就是非法营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属于典型非法营运的‘黑车’,就可以认定车主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因此,在进行非营利性私车有偿拼车过程中,可能会面临非法营运法律风险。基于此,拼车人也会面临税务、交通事故责任担责以及保险赔偿金获得等风险。
在我国车辆保险体系中,所有的私家车都是以非营运车辆的方式参加保险,保险合同中都规定:“非营业性的单位和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基于上述的法律风险问题,就有人提出了拼车是否应该收费的问题。对此,昆泰律师事务所的王春军律师认为,虽然这种行为属于非营利性质的民事行为,但是搭车人搭到了顺风车,车主减少了出行成本,他们都从中受益,属于等价交换性质,因此拼车应该收费。由于车主在拼车过程中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只要他收费并不是贵得离谱,法律都是支持的。
拼车出现事故
由谁负责?
如果在拼车过程中出现了交通意外,责任是该由车主负责还是车上人员共同分担呢?惠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律师告诉记者,无论是车主在拼车过程中自己开车,还是由拼车人员轮流驾驶,出现交通意外一般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由于司机的疏忽,引致了交通事故,司机应该负全责。第二种是由于车上人员突发状况致使司机注意力不能集中而引发交通事故,那么该车上人员应该负全责。第三种是由于第三方车辆引发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需要交警大队的介入,通过交警大队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民法》的“公平责任”原则,在第三方穷尽其可能不能清偿损失的情况下,由第三方和该搭车车辆的车主双方分担责任。
魏律师说,现在法律学术界也有相关“善意搭车人”的讨论。讨论结果是如果搭车人是善意的且是无偿搭乘的,只要搭车人不存在过错,那么应该由肇事司机负全责;如果是由于第三方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的,应由第三方和该搭车司机负连带责任。
律师建议
拼车要先签订协议
对于车主和搭车人怎样规避拼车行为的风险,昆泰律师事务所的王春军律师提了个建议。他说可以通过签署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来规避风险。王律师解释道,这类协议的法律本质属于普通民事合伙,因此可以通过签订合伙协议,来明确司机或车主与搭车人之间的非营利的有偿私车搭车行为的权利义务。这种普通民事合伙协议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李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