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
1修编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依据泉州市“十一五”规划及远景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对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进行修编。以建设海峡西岸三大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为目标,按照“功能完善、设施配套、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的现代化城市建设要求,制订交通发展政策和目标,确保中心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的要求,建设中心城市立体交通网络,合理筹划道路交通设施、布设路网骨架、构建换乘枢纽、停车场所和设置公交线路,实施大型项目建设开发的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确保规划成果具有前瞻性、整体性和连续性。
完成时间:6月1日前
2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泉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抓紧修编《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实现公交系统与其他交通系统换乘接驳的协调性。
完成时间:6月1日前
3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推行公共客运交通路权优先制。在市区机动车道数达到双向六车道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机动车道数达到双向四车道以上的路段,适当加长公交车停靠站台或改造成港湾式停靠站;设置公交站区提示警告牌,禁止其他车辆占用公交站区。
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优化公交运营线路,调整公交停靠站点布局。一是合并重复线路,调整部分线路的停靠站点。二是在中心城市进出城通道出入口加快公交换乘枢纽建设,提高公交线路接驳水平,除经交通主管部门许可的城市间对开、共营的客运班线外,限制跨埠客运车辆进城。三是提高车辆调度水平,改善车辆车况,优化换乘站点,从整体上提高公共客运交通的准点率和舒适度。
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田安路将南拓
4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
在新建、在建住宅小区,综合大楼,严格按照建设部的要求配置停车泊位,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对停车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和整合,发布通告并组织检查,严禁任何业主擅自改变停车场所使用性质,一经发现,限期强制整改。
完成时间:5月1日前
5加快路桥改造建设
加快泉州大桥南立交桥、晋江大桥、市区内环路的建设和改造,解决过境车辆通行问题,缓解市区交通压力,提高市区至晋江、石狮路段的通行能力。南立交桥于6月底通车,内环城路于12月31日前完工,晋江大桥于明年6月30日前完工。
确定市区交通主干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建设位置,做好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6月1日前报市政府审批。项目一经审批,必须抓紧施工,确保明年6月30日前投入使用。
放学拥挤
6减少重复开挖路面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达不到相关标准的,职能部门要督促业主限期整改。
加强对中心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批管理,合理制订挖掘道路计划,尽可能减少重复开挖,路面修复实行“谁开挖,谁负责”的原则。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道路开挖手续。
7拓改断头路
延伸新华南路至江滨北路(长度200米、宽度24米),延伸南俊路北接模范巷(长度800米、宽度18米),延伸田安南路南接江滨路(长度450米、宽度40米)。
完成时间:5月1日前提出拓改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8清理修复破损路面
整修完善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对路面凹凸不平、面砖破损等进行全面清理和修复。
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秩序整治
1开展道路交通现状调查
对中心城市社会经济及人口(常住、暂住、流动人口)资料、道路网结构及道路条件(道路长度、宽度、交叉口类型、各类道路等)、车辆拥有量及类型、停车场所及泊位、交通分时流量及流向、过境车辆、车辆运行速度、主要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管理设施、交通事故数量及分类、警力分布、交通干线噪音以及市民的出行交通方式(特指乘坐公交车、非机动车、步行)等情况进行调查。
完成时间:5月1日前
2编制道路交通管理规划
制订近期交通管理规划,修编中远期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确定交通管理规划目标,合理利用道路功能,制订切实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和管理措施,确保城区路网综合效能和通行能力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
完成时间:6月1日前
制定《泉州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订》、《出租车管理办法》和《公交车管理办法》。
完成时间:6月1日前
3主干道结点路口的管理
对全市交通拥堵结点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挂牌督办的办法,落实责任大队、中队和责任人,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口的指挥疏导。要制订缓解交通高峰期“排堵保畅”的组织实施方案,确保市区道路的畅通。
完成时间:3月1日前
4部分交叉路口禁止左转
加快对主干道中心隔离带、机非隔离护栏的建设,封堵不必要的道路护栏开口,逐步分批分期对未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禁止机动车左转。
完成时间:第一批6月1日前,第二批9月31日前,第三批2008年3月30日前。
5依法依规限制上路车辆
限制未经核准进城的客、货运车辆和外县(市、区)两轮摩托车进入中心市区。
对已经达到使用年限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公布报废车辆。坚决查禁取缔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拼装三轮车和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对持有牌照的人力客、货运三轮车更换新牌证,严格执行人力三轮车人、车、证、牌相统一的制度。对于无牌无证或人、车、证、牌不统一的,予以整治。
完成时间:5月1日前实施,8月1日前完成。
制订市区内环路改造期间过境车辆通行和市区交通管制方案,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道路畅通。此项工作于4月1日前完成。
制订泉州大桥南立交桥通车后和内环路改造后过境车辆分流以及市区相配套的交通管理方案。
完成时间:5月1日前
6完善交通管理设施
完成中心城区所有交通标志标线的清理、更新和调整工作。全市的交通标志标线要达到规范、齐全、醒目、有效。此项工作分步实施。
完成时间:12月30日前
加强交通信号设施的日常管理,中心市区主要交叉路口交通信号控制装置的设置,达到交通信号配时精确,设施设置合理,相位控制科学,完好率达到95%以上。
完成时间:12月30日前
7试行“朝九晚五”制度
为缓解市区交通高峰期的拥堵,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采取错开上下班时间制度。在确保学生上学放学需要的前提下,先行在金融、证券、保险、电信、移动、联通、电力等系统推行“朝九晚五”的上下班制度。3月1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将试行方案报送市政府审批。
8出口通道设智能卡口
进行中心市区8个进出口通道的“通道智能卡口系统”建设,通过智能比对机动车信息,为交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完成时间:10月1日前
9严查车辆行人交通违法
加强交通管理,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交通高峰期与平峰期管理相结合,促进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严厉查处市区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占道行驶、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车道和交通指示标志行车、违反禁令鸣喇叭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纠正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交叉路口不按信号灯停走、跨越隔离栏、随意横穿马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交叉路口不按信号灯停走、停红灯时随意超越停车线、自行车载人载货抢行猛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处罚营运车辆占道待客、违章调头、争道抢行、强超强会、不按规定在站点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非客运车辆载客及两轮(三轮)摩托车、残疾车辆载客营运等违法行为。
严厉整治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电动摩托车、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
严厉打击“飙车族”。
禁止机动车在中心市区鸣喇叭,进行汽车尾气检测,确保年底前市区交通干线噪音达到70分贝以下,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达到80%以上。
10加强单位车辆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部门、驻泉部队要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政法、公安部门要率先垂范,严格依照《警车管理规定》,加大对警用车辆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的管理力度以及违法驾驶人员的查处力度。凡公务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军警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驻泉部队干部、战士的交通法规教育,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驾驶员要有切实可行的教育和抄告措施,并建立与地方实现有效联系的制度。
此项工作于4月1日开始实施。
11校门口设置停车泊位
加强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及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管理。在学校(幼儿园)门口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警示牌、灯及人行横道)。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校门口附近可设置停车泊位,供学生接送车辆停靠。
此项工作于5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