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今后市民在销售、购买二手手机、电脑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由经营者做详细记录,凡是明确有收赃嫌疑,拒不交代收购来源和身份、住址等,一律予以刑事拘留的高限处罚。(1月13日《新京报》)
时下,一些盗窃、抢劫来的手机、电脑都是在私下交易,根本就没有什么限制。这就助长了盗窃、抢劫手机、电脑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手手机、电脑交易实行实名买卖,那些来路不明的东西,谁还敢拿出来卖呢?市民去买,就是购买赃物,肯定是违法的。试想,如果来路不明的东西没有了销路,抢劫、盗窃事件必然减少,这就是北京市规定带来的好处。
买二手商品最担心的就是售后服务和来源问题,许多商家卖二手商品都不能提供原始发票及真正来源,“实名制”让人们在买二手商品时更放心。但另一方面,“在买卖二手电脑时提供身份证,会将个人信息泄露,身份证复印件容易被他人利用”,毕竟这些私人信息都登记在商家那,这使得一些消费者对“实名制”存有疑虑。
从维护治安的角度来看,二手交易实名制是一个“狠招”,彻底封杀销赃渠道,有利于保护居民财产安全。但是也有人表示,目前的实名制有进入“歧途”的迹象,不仅没有使合法公民感受到安全,相反却使许多人预感到了不安,不少惯于二手交易者,自身难免会感到因为“莫须有”的嫌疑,成为警方怀疑的对象。
正如网络或博客实名制使许多网民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手机实名让许多人担心个人信息资料被泄密一样,二手交易实名制会使许多人被贴上歧视的标签。在二手交易中鼓励实名制、提倡实名制,但是绝不该限制所有的匿名交易。
二手电脑、手机交易,更多的属于遵循自愿原则的民事活动。通常,为保证此类活动的快捷、有效和便利,在我国进行一般小额经济交易,并不需要进行身份登记。如今,在电脑手机二手交易市场日益活跃的情况下,如果仅用一些“狠招”,对二手电脑、手机交易进行身份登记管理,而没有保护私人信息的制度,就不仅违背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也会因为大多数市场交易主体的排斥,而难以得到实际执行。□记者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