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娟
档案作为一种历史记录,其最重要的生命力是真实性。文书档案如此,人事档案更是如此,它体现的是一个人的真实情况,跟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真实的记录重现的是真实历史,是非功过,包括丑行美为,能给人以鼓励和警示,推动历史的发展。而不真实的记录,重现的是假历史,不是美化就是丑化当事者,这会给历史给后人留下不良后果。
一、人事档案造假缘于利益驱使
人事档案造假的原因主要是受利益驱使,负面影响尽管不是非常强烈。但有些不法分子为受到重用得到要职而通过伪造假学历、假职务、甚至假社会关系,有亲属在省、军队或中央当大官,结果违法乱纪,给社会给人民造成损失。这就需要从事人事档案工作的工作人员以一种极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审核把关,去伪存真,还个人以真实面貌。常见的人事档案造假主要有两种情况:
1、基本情况造假基本情况造假主要是假年龄、假文凭、假职称、假职务、假工资、假工龄等。其中最常见的莫过于假年龄,翻开一本人事档案,出生年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很多,主要集中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出生的较多。更有甚者相差可达两三年的。究其原因,有的是工作人员失误,在填表时不小心弄错。但大部分是为个人目的,因招工、招生、招干的需要,随意把年龄改大改小;有的则是为了更年轻以利于提升,或为早退休或迟退休而改动的。还有工龄,为了有利工资的增加,比如1993年套改,按职称套的,1-17年都套在第一档,18年以上就可套第二档。假上一年可多一档工资。有的则因一年工龄退休时可多5%的退休费,甚至关系到可否领100%的问题。
尽管这部分作假主要是为了个人的私利,但不加以制止,势必泛滥成灾,长此以往,真伪难辨,如果不加以改正,势必影响人的积极性,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
2、表现部分记录造假人事档案基本情况如人的外表,表现部分则是人的灵魂,后者的真实性比前者来得重要。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如能被真实地记录下来,这份档案就不是死档案而是活档案,起到见档如见人的作用,为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全面真实的依据。个人表现从很多方面可以体现出来,比如“自传”、党团材料、表彰、处分里都有关于个人的表现记录,最为详细和具体的是第三类的“鉴定和考核材料”。
人事档案自传常会“扬长避短”,表彰材料也常会一边倒地夸大优点。至于年度考核由于每年都要考核述职,有人常过分吹嘘自己“德能勤绩廉”如何如何好,实情并非如此;有的则持应付态度,认为年年考评年年写,没啥新内容,谁也不会去看,有的干脆年份改一下,照抄往年的。
在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看档案人才难得,调进来用不得”。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人事档案表现部分记录造假已不是个别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为因素起作用。第一,价值判断不同。勤勤恳恳的,可以说是脚踏实地的“老黄牛”,也可以说是工作方法不灵活。第二,偏见妨碍对人的判断。有人容得下自己眼里一根木头,容不下别人眼里一根针,“严于律人,宽于律己”,常戴着感情的有色眼镜对待别人。第三,老好人现象作怪。大家都在一个单位上班,犯不着对别人做出不好的评价,即使是真实的评价,大不了保持距离,尽量少得罪人,使得对人的鉴定的真正天平留在个人心中而不是在鉴定表里。第四,认为表现部分的记录无关紧要,不起作用。重基本情况而轻表现记录,即使调干,考录,也主要是看基本情况,实际情况如何则通过面试来确定。
要改变这种表现记录不真实的状况,要求人事主管部门重视这部分材料,否则就会形成恶性的连锁反应,不被重视就可能不真实,而不真实则不会被重视。
二、人事档案管理应立足于真实
人事档案记录的真实性,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立足于真实,能够在人事档案里去伪存真,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随着学历、证书、职称越来越受到重视,有人为眼前的利益,不惜花钱办假证件,面对这些情况必须坚决加以抵制,只要认真核查,这些现象较为容易发现。而表现部分记录的不准确性,由于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要做到完完全全真实确有很大困难,但是只要领导重视,经办人员有强烈的责任心,也并不是完全做不到的,主要从两方面采取措施:首先对个人的自评要重视,优缺点都要真实地写出来,再严格审阅把关,没写的要补,扩大的要还原,特别是有突出优缺点的更要促其写出;其次是组织鉴定,不要有偏见,认真慎重、准确公正地对每个人作出客观评价。
总之,面对一份人事档案,需要我们能以对人负责任的态度,努力使其能够真实地反映一个人的真实情况,体现其所作所为,是非功过。这样就会引导人扬长避短,积极向上,从而推动全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