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分币在货币市场所起的作用已越来越小,使用的机会也微乎其微。许多商贩、商场明确表示不收分币,消费者的分币花又花不出去,丢弃又可惜。近日,陈先生反映,自己到某超市购买商品时,遭遇到满手的分币用不出去的尴尬。
★经历
“买20.26元的苹果,超市却收20.3元!被多收了几分钱,真不明白!”南方新城的吴女士也向记者反映了她遭遇的烦心事。
吴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到某超市购买水果,看到有一种苹果售价为2.98元/斤。她挑了一些苹果,过秤后,打出的价格是20.26元。之后,她排队交款,收银员直接报价20.3元。
过秤的价格是20.26元,为什么要收20.3元呢?她刚好有一些纸分币,想要付给收银员6分钱,收银员却表示超市不收分币。考虑到四周有别的顾客在场,吴女士没好意思多问,付了账就走。事后,她还是觉得虽然只有4分钱,但超市还是不该多收。
吴女士拿着电脑打出来的小票找值班人员,要求一个解释,这才知道该超市对分币采取的收取办法是“四舍五入”,如果小票显示的分币超过5分,则收取0.1元,如果低于5分,则不收取分币等。
记者随即与超市工作人员联系,发现超市收银处都没有放置分币。超市工作人员介绍,以前,超市对分币采取“有零让零”做法,尽管很多消费者对商家这种小小的让利表示无所谓,但是商家却自己承担了不小的开支,后来对分币采取“四舍五入”法。他解释:“分币使用率太低,这样做可以省去为结账储备大量零钱的麻烦,而且四舍五入,并非都对消费者不利。”
★说法
业内人士介绍,我国目前共发行五套人民币,只有第二套发行纸分币和硬分币。近日,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兑换。但是,在2007年4月1日前,尚没有停止分币的流通,虽然目前市场对分币的需求量较少,但并没停止使用分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规所规定,既然分币仍在市场上流通,找零就是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记者林艳腾[征集消费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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