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属于社会公益场所,应该设免费停车处。再说,我们作为病人,本来就是医院的消费者,就不应该再交停车费,要不每次来照看病人都得交钱,是很不合情理的。”越来越多的市民质疑——
本组文字/图片:记者苏智峰实习生林文渊李瑜
调查缘由:“我这几天到好几家医院办事,发现这些医院停车场的收费五花八门,收的钱有多有少,我们车主也不知道到底该给这些停车场多少钱?”近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称,最让人想不通的是,收费后,对方竟以“一元钱还要什么发票”为由拒绝出具发票。“对于医院来说,病人也是消费者、上帝,为什么还要收停车费?”
医院停车场收费四怪状
为了了解市区医院停车收费的情况,连日来,记者骑着摩托车,开始体验泉州部分医院停车场的收费情景。
怪状之一:停车时没人,离开时突现收费员
记者首先到了泉州市中医院,将车停在了门诊大楼前的停车场内,然后下车离去。不到两分钟,当记者回来时,从医院门口处跑过来一名中年男子,表示要收停车费。
“多少钱?”“1元!”
“才停不到5分钟就要1元?可不可以不收?”
“我们一直就这么收的啊!”
“但之前你也没有告知说要收费的,你凭什么收费呢?”记者巡视一下四周,并没有看见任何的收费提醒标识。记者表示,该处并没有物价部门核准的停车收费公示牌,中年男子却说:“这里停车收费每个人都知道的,只要停车,谁来都得收!”
收了1元钱后,那位中年男子就转身准备走开,似乎忘记了要给记者发票。在记者的提醒下,中年男子很不情愿地从包里拿出一张皱皱的发票递给记者。记者看到,这张发票残缺不全,看上去似乎已经被反复使用过。
正当记者纳闷时,旁边一位正在停车的女士告诉记者,在许多停车场停车,基本上有一种规律:停车之前没有明确表示要收费,等到车主要走了,旁边才跳出个管理员索要停车费,而且从不主动向车主出具发票,而车主讨回的经常是一张残缺不全的发票。
怪状之二:就5毛钱而已还想要发票?
在随后的调查采访中,记者发现情况的确如那位市民所说,绝大部分停车场都没树明确的收费公示牌,车主停车时并没人过来告知要收费,等车主回去取车准备离开时,才有人过来索要停车费,而且从不主动给发票。
在市人民医院,记者看到,医院各个角落都停放着车辆,但并没有明确的停车场标志,而且也没看到有什么人在旁边看管。于是记者随便把车停在一旁,但是当记者要取车离开时,旁边一直在聊天的一位40岁左右的妇女走过来声称自己是管理员,要求记者交纳5毛的停车费。当记者向她索要发票时,那位收费员边走边说:“停个摩托车就5毛而已也要发票,真奇怪!”同样是在很不情愿之下,将发票递给记者。
然而,记者观察发现,此后几分钟,该收费员收取两辆车的停车费时,均未出具收据,而两位车主也均未要求他出具收据。记者采访了这两位未要求出具收据的车主。其中一位车主表示,自己驾的是私家车,用不着报销,所以也不在意给不给收据。而另一位车主则说:“停车交钱,交钱不给发票,这些我都已经习惯了。有时,遇到一两处不用交钱的地方,反而不自在,怕没人看管会被偷。毕竟几毛钱的停车费相对于高额的购车费,只是九牛一毛。”
怪状之三:停车收费也搞“一院两制”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中医院停车场暗访时记者发现,同一家医院竟有两种不同的收费方式。如果摩托车停放在大门口处需要交纳1块钱,而停在较里面的职工停车场旁边则只需要5毛。为何同一个医院的停车场也搞“一院两制”的现象?
记者看到,在中医院看管停车场的有两位管理人员,除了靠近大门口处坐着的那位中年男子外,还有一位40岁左右的妇女。中年男子告诉记者,外面的停车场是私人承包的,收费标准由他们自己定,跟医院没有直接关系,而里面是职工停车场,对于停在旁边的车辆,他只是顺便看管,就随便收个5毛。
记者在市区另一家也看到同样的“一院两制”现象。在市儿童医院门诊大楼前的停车场,一位胸前挂着一张“停车场管理员”工作证的男子正在忙着收费。然而,记者发现,车主们从这位收费员手中接过的并不是正规的发票,而是一张印着“儿童医院停车收费叁元”字样的票据。当记者问及是否有正规发票时,那位管理员随即从上衣口袋中找出一叠税务发票,并且表示说:“如果是要报销的,可以撕几张给你。”
怪状之四:众多停车场难觅一张营业执照
在泉州市第一医院停车场,一位中年妇女看到记者骑着车过来,就走过来帮记者指引停车地点,而且还给记者的摩托车盖上草席用以遮挡火辣的太阳,服务很周到。
当记者办完事回来取车时,那位中年妇女就走过来找记者收钱。当问及有无发票时,中年妇女回答得倒是很爽快:“有,你交完钱想要发票,我们自然会给你。”接过发票后记者看到上面印有“福建省停车场寄存费定额发票”的字样,而且盖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地方税务局监制”和“泉州市第一医院发票专用章”两个正式公章。
当记者问及停车场有没有营业执照时,中年妇女表示,医院属于公共事业单位,不需要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据记者了解,按照规定,所有经营停车场必须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否则视为违规收费。然而,在记者调查走访的几家医院停车场中,没有一家停车场挂有工商营业执照。
透视
医院停车场收费凸显垄断行为
商场、酒店、超市等场所可以对前来消费的顾客免费提供停车服务,而同样属于服务领域的一些医院为什么不能免费停车呢?不少收停车费的医院对记者提出的这一问题无言以对,有个别医院还理直气壮地认为医院是不同于商家的特殊服务行业,可以在自己的地盘上收费。
事实上,在城市的地盘上,许多人都遇到过因为停车而被收费的事情,这里所说的车也包括普通老百姓的自行车和摩托车,按道理,对这种车辆没有收停车费的道理,于是就被称作“看车费”,人家是替你保管、照看车子,收你点小钱似乎也不过分。但问题是你只要停在某些单位大门口那块空地上或者马路边,你不要人家看管他也要帮你看管,否则你的车辆就不能在他那里停放。这样一来,其实就变成了营业性的停车收费,本来公用的一小块地盘就成了他们赚钱的特区。
采访中,有市民认为,由于医院处于垄断地位,不接受停车场收费也没有办法。
此话颇有道理。的确,商场超市和星级酒店,它们与医院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两者的竞争垄断程度不同。由于竞争程度越来越高,过去许多商场或超市的门口要收看车费,现在几乎不用了,失去了垄断保护的商家拉拢顾客还来不及呢,怎敢因为收个几毛钱就把生意推给别人做?有的商家不但不收钱,还派专人为顾客看管车辆。
而医院则是属于竞争程度偏低的行业。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医院,占据绝对垄断的地位,属于稀缺资源。虽然现在也有一些私营或民营医院加入其中,但并未给这些大医院造成冲击,它不存在改变自己来吸引消费者的问题。另外从空间位置资源方面来看,在越来越拥挤的大都市,空间位置极为有限,可谓寸土寸金。到医院看病的人很多,停车位竞争很激烈,空间位置极为稀缺,想要医院免费停车似乎可能性不大。
正是由于医院还是处于垄断地位的服务行业的“先天”固有特点,它是不愁你不来它那里消费的,于是停车场收费就成了这些单位门前不变的一道独特风景,就是那些收取看车费的人常常也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可以这样说,这样的单位,它们的服务态度可想而知。
说法
是合法的吗?谁是停车场的主管部门?
泉州市物价局:未经批准不得收费
据泉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的林科长介绍,为了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制止乱收费行为,泉州市物价局于2005年5月9日出台《关于泉州市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露天停车场及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林科长解释说,虽然在这份通知中没有明确说明医院内设停车场等具体类型,也没有单列收费标准,但根据通知内容:“凡在泉州市鲤城、丰泽、洛江中心城区内设立停车场及利用交警部门划定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进行营业收费,必须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否则视为违规收费”,医院内停车场如果收费就视为经营性场所,因此同样必须满足3个条件:挂有工商营业执照、使用正规税务票据和在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否则也属于违规收费。
市交警支队:只管划线不管收费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吴副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警负责在市区交通道路两侧划定明确界定范围的临时性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而划定场所以后收费及管理工作主要是由街道办、社区等负责。至于诸如医院、学校等一些场所里的停车场划定并不在交警部门管辖范围内,多数是业主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定。
他还告诉记者,如果停车场要收取管理费,就一定要有相关部门的额定标准及有关的审批手续。
医院:车位紧张不收费难维持
“我到医院看病,停车还要收费。”采访中,许多市民对于“看病停车还要再挨一刀”感到难以接受。然而,医院似乎也有自己的难处。
采访中,一家医院保卫科负责人的观点颇有代表性。他认为,在收费的前提下,医院露天停车场尚且车满为患,如果真的取消收费,院内停车的秩序谁来维持,谁来负责保管。医院外面的停车场是按每小时3元的标准进行收费的,如果医院停车场不收费了,停在那里的车可能都会挤到免费的医院空地上来,到时候病人和医生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了,更别提解决病人和医生的停车问题。当然,这也符合“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市民:到医院消费不应额外承担停车费
医院停车场到底该不该收费?收费合不合理?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的看法。
对于医院停车场进行停车收费,采访中有些车主表示理解,他们认为,反正车辆停到其他停车场也是这样收费,只要不太贵就可以了。但也有车主表示不合理,到市第一医院看病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到医院看病,要提前挂号,刚好赶上没有号了,下午再来还要再交一次停车费,很不方便,而且就算医院希望以收费来控制外来车辆,但由于需求大实际上也是不现实的。
而同样在市第一医院小车停车场上的一位曾姓司机遇到的现象可谓更具有代表性。小曾告诉记者,他的家属在医院住院,他每天都要从医院进进出出,而每一次都要交3块钱的寄车费,有时一天下来就要交一二十块的停车费。
“真是不公平,别人停一天也才3块钱,而我每次停的时间都不多,一天又那么多趟,为什么每次都要收钱?”小曾对医院的收费方式颇为不满,“医院主要是提供治病救人的服务,医院内的停车场应该算是医院提供的一种延伸性服务,性质有别于商场门前的停车场,不能收费。”他希望医院能够改变目前的这种收费方式。
记者在市中医院停车场遇到正在停车的一位黄先生,他对医院停车场收费的看法则显得有些另类。
他对记者说,病人来医院就医本身就是一种消费行为,除承担医疗费外,不应再额外承担停车费。现在商场、超市都有保安免费帮忙照看车辆,医院作为社会公益性场所,也应该争取实行免费停车服务,这样不但方便病人及其家属来往停车,也可以体现出对病人的尊重。“病人来医院看病本身心里就不好受,应该多考虑病人的感受”。
黄先生认为,如果纯粹是担心外面的车挤到医院里来,完全可以让病人及其家属凭当日看病病历或住院病历停车。
“现在停车收费太乱了,特别是在马路边的停车位,车一停,就有人来敲车窗,让你交停车费。”一些市民向记者反映说。
其实,停车场收费问题是个具有普遍性的老问题,然而,对于这样一个老问题,越来越多的市民在不断质疑:是谁给了他们收费的权力?收的钱哪里去了?收了钱却为何不治停车“难”?停车何时不成病?……对此,记者将继续跟踪采访。
记者手记
一种期待的完善
泉州停车环境受人诟病已久,政府部门多年来也出台过不少措施,但现时泉州的停车场停车难、收费乱的现象仍十分普遍。
事实上,对于整治这个诟病,泉州在近几年间,从国家机关到地方部门(公安、工商、税务等)颁布的有关停车管理的规定也为数不少。最新一个规定即2005年5月11日施行的《关于泉州市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然而,记者发现,该通知内容却没有对诸如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停车场是否收费定义。两年前,记者曾对市区停车场的收费问题进行过一次调查采访,记得当时物价部门曾有这样一条规定:“凡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停车场,原则上不得收费,的确要收费的,必须经物价局批准。”而如今,针对医院停车场收费,似乎很难从现有的通知内容中找到有力的依据与解释。
有关人士分析说,该通知细化了收费标准,对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机动车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根据现时停车场的管理规定,收费分为计时、计次、按天;停车场分为露天、室内,室内停车场分为一、二、三类……各种场所的收费标准都不同。停车场收费标准多、繁、杂,不但一般车主无法判断,甚至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一时也难以分清,当然难免也给了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
社会秩序需要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与维护,法规的完善与否显得相当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