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朝晖)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上获悉,我市已着手筛选2007年省、市重点项目。
据了解,2007年度重点项目的筛选范围及标准原则从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工业或技改基建项目、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等5个方面的各类投资项目中选定,本市辖区内的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将直接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
除铁路、高速公路外,其他项目标准如下:工业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且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及山区项目投资在1亿元以上。水电装机2万千瓦、火电装机10万千瓦以上。码头1万吨级以上。县级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及其他重要市政项目。区域性重要商贸项目,投资在1亿元以上。重要社会事业项目,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
重点项目的条件仍按项目可研已报批、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已完成的三个关键性条件来把握,具体在建重点项目条件:1.列入在建重点项目的一般必须是已批准项目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资金基本落实,上半年可以动工建设;2.列入预备重点项目的一般是已批准项目建议书,前期工作有一定深度,在年度内可动工建设,并能完成一定的投资量的。根据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预备重点项目一旦开工建设即转为在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3.前期工作未能达到列入预备重点项目条件的项目,将作为重点储备项目录入《2007年重点储备项目表》,进行跟踪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