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玉珍)今年,我省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由省高招办负责组织有关高等学校按批次进行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前结束,对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会在批次后期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
按规定,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高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高等学校和省高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高招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为高等学校招生做好服务工作。考生可直接向有关高等学校或通过省高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报送调档比例,按时完成下载电子档案、阅档、审录、退档、上载电子档案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省高招办及时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高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等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高校在招生录取中,要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的考生。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院校自主决定。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且开始调剂投档的情况下,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要主动予以妥善安排并录取在合适的专业学习,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