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细民
今年3月底的一天傍晚,在阳台洗衣服的二妹问我的儿子喜欢下雨天还是出太阳,小康答道:“这个姑姑,这还用问!当然是出太阳了。”问为什么,他说:“出太阳心情好嘛。”
我当然是懂得一点万物生长靠太阳的科学道理的,但在拥有自己的住宅之前,我对阳光的理解和追求还是相当肤浅的,或者说仍与一个4岁稚童的向往一样淳朴。我从工作后到买房子前整整12年时间,总共住过4间单身宿舍,惟第一间———破旧教室隔成的所谓宿舍里,下午有斜照扑入大窗,但只住两年就迁居了,后来竟在阴暗角落里苟活了十年之久,背后差点长出一片蕨类植物来。那些年里,居住条件普遍有限,房子作为最大一宗福利全靠单位分配,于是,单身汉声泪俱下地对单位说:要安排住房人家姑娘才肯答应结婚哪!单位声色俱厉地对单身汉说:没结婚怎么能安排住房!许多单身汉就这样陷入这个两难命题里一年又一年地挣扎着,居住思维水平跟一条蜥蜴一样,还没有进化到要考虑阳光的问题。
我的第一套住房位居中段,本来乏善可陈,只因午间居然也有满窗阳光直照床上,凭这一床阳光,让我所有的日子都灿烂起来。住了近十年,得出一个结论:最好的阳光,莫过于照在床上的那种!遂又由此结论生出一条装修理念:最好要把床铺安放在有阳光处。
当然,我并不是说照到别的地方比如厨房、洗手间甚或储藏间的阳光就不值钱。众所周知,出于人烟太密、楼房太高、设计太孬或者违法搭建等原因,仍有一些房子被嵌进永恒的阴影里,有的甚至无论地球沿着哪条轨道绕太阳转都没有实质意义———说到这里,但愿多数人能够心存一点感激,甚至简直该像原始人类、土著居民那样即刻朝神圣的太阳纳头便拜才是。
我现在的住房虽为东南朝向,受光面积比第一套大,但与“光厅暗房”正好相反,厅也还是暗厅,装修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费脑筋,只好把一面墙全做成玻璃推拉门。去年底入住的第二天早晨,好像专为向我证明花那么一大把钱也还有点效果似的,连日阴天一时转晴,进宅阳光共计一片两缕:一缕透过书房落到客厅,一缕进入洗手间,最让我感动的当然是这一片正好照在卧室床上的阳光。
严格地说,在这种集装箱型的现代格式住宅楼里,能真正充分享受阳光的人仍属少数。所以,现在还有人会想念起先前的田家村舍特别是闽南老式民居不是没有道理的,那种居宅虽然简陋古旧,然而,家家天井,户户阳光,坐在自家厅堂楹下的旧藤椅里,猫一样懒洋洋地享用着一大块青草香牛奶味的冬日暖阳,不一会儿,整个人就会痴呆得忘乎所以地惬意起来!
普照大地的阳光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吝啬势利的?我想可能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房地产业的崛起,阳光相应成为一种商品,开始在高低不平的楼宇间错落有致地照着,照得很有理性,照得很有分寸。后来,就听说终于有人为了争取住宅的阳光权利去打官司;再后来,又听说今后如果住宅不能保证日光照耀一定时间就不允许建造———不知是否真有这么人性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