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编号为鹿礁路16号的原英国领事馆,如今成了鼓浪屿管委会的办公场所
□早报记者卢古质实习记者丰晓飞文/图
在海滨城市厦门的西南海面上伫立着一个小小的海岛,面积不足2平方公里,平面近似椭圆形,它就是著名的海上花园———鼓浪屿。
鼓浪屿原名“圆沙州”,又名“圆州仔”,明朝时改称“鼓浪屿”。历史上鼓浪屿曾经被定为“公共租界”,英、美、法、日、德、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国都曾在岛上设立领事馆。
重提那段历史中的领事馆,关注曾经的领事馆目前的状况,只为在回忆那段耻辱历史的同时,谨记历史教训,在幸福安定的生活中更加努力地发展自己,建设祖国。

原英国领事馆的另一幢编号为鹿礁路14号的建筑如今成了一家旅游公司的办公场所
厦门首个外国领事馆
厦门历史上第一个外国领事馆必须从1840年谈起。
1840年6月,英帝国主义发动了鸦片战争,曾攻打过厦门,被我守军击退。翌年8月,英军总头目璞鼎查率30艘军舰、3500余人再次进犯厦门,厦鼓守军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抗击,但终因不敌而陷落,英军强占了鼓浪屿。
1842年8月29日,昏庸的清政府被迫同英国签订了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规定厦门为“通商口岸”,并承认“鼓浪屿仍由英国暂居”。
英军占领鼓浪屿后,于1843年11月2日设立领事事务所,派舰长纪里布任首任驻厦门领事,这是厦门历史上第一个外国领事。英国派驻领事后,人虽住在鼓浪屿,却一直强占兴泉永道衙署(今厦门市图书馆内)办公,前后长达20年。直到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四月,才归还道衙署,英领事馆才搬到鼓浪屿。

当时的美国领事馆,如今成了宾馆
列强“跟风”蜂拥入侵鼓浪屿
据《厦门文史资料》(第二辑)记载,在1865年,鼓浪屿有英国、美国和西班牙等国正规领事,其他国家设商业领事,由洋行经理或正规领事代理。
事实上,这些殖民主义者先前曾认为鼓浪屿很不卫生,不适合居住,等到他们发现自己的想法错误后,就争先恐后地占据鼓浪屿景色别致的丘陵地带与山头,大兴土木,修建楼台、别墅,作长久居住的准备。
1856年至1860年,英法联军发动侵华战争(美帝国主义从中支持他们),满清政府倾全力镇压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对外实行消极抵抗政策。英法联军以战胜者的姿态,迫使满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开放天津、牛庄等十个城市为商埠,外国人取得在我国腹地游历、传教与内河航行的特权。
在这一大背景下,法国、美国、德国、日本、西班牙、荷兰、丹麦、瑞典、挪威等殖民主义者,蜂拥踏上了鼓浪屿。鼓浪屿这个弹丸之地,成为各国领事馆的聚集区。

在鼓浪屿生活了70年的陈姓老人向记者介绍原外国领事馆的分布情况
“老鼓浪屿”:外国人到此高人一等
与在鼓浪屿上生活了70年的陈先生相遇纯属偶然。当时记者正在鼓浪屿上寻找丹麦领事馆旧址。虽然按照相关材料,但是找了很久还是不知道哪幢老房子是丹麦领事馆的旧址。正在焦急之时,记者看到了一位正在晒太阳的老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记者向他咨询,没想到这位老人竟在鼓浪屿上生活了70年。
这位陈姓老人说,在他小的时候,鼓浪屿是“万国领事馆”的聚集地。在老人心目中,因为鼓浪屿是一个风景好、空气好的地方,而外国人不仅有钱还有权,于是鼓浪屿就成了“吸血鬼的宿营地”。
在老人的记忆中,领事馆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是不轻易跟中国人交往的,外国小孩子也不跟他们这些中国的小孩子一起玩,“因为外国人一直认为自己比中国人高贵和气派,那时候中国人根本不被尊重”。陈老先生说。
老人一直记得英国领事馆的生活宿舍前有个秋千,一些小孩子也经常在那边玩,可是对中国的小孩子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不仅如此,就是在海里游泳时,外国人也有自己专门的一个角落,而中国人则只能在与之隔壁的一个角落里游泳。
老人小时候也曾经和玩伴一起偷偷地在一边看外国人游泳,可是,“每当外国人养的狗一追上来,我们就撒腿就跑”,老人似乎至今仍心有余悸,一直重复着说,“外国人养的狗跟老虎一样”!
老人为记者指认当时外国人游泳的“专门区域”时,发现摄影记者正在拍照,于是,突然冒出了一句“thankyouverymuch(非常感谢)”。记者还未反应过来,陈老先生解释说,他曾经在鼓浪屿上的英华中学读过初中,学过一些英语,“受外国人奴化了”。但是几十年过去了,当时学习的一些英语也忘得差不多了。末了,陈老先生又冒出了一句“NO.2MiddleschoolofXiamen(厦门第二中学)的前身就是英华中学”。
“万国领事馆”终成历史风貌建筑
2000年1月13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并于同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规定,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应遵循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历史风貌建筑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的价值,分为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两个保护类别。列为重点保护的,不得变动建筑原有的外貌、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修;建筑内部其他部分允许作适当的变动。列为一般保护的,不得改动建筑原有的外貌;建筑内部在保持原结构体系的前提下,允许作适当的变动。
该条例同时还规定,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保护范围内与历史风貌建筑不协调、影响和破坏其景观的建筑应当有计划拆除;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范围内修建道路、地下工程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应根据市规划部门提出的保护要求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得损害历史风貌建筑,破坏整体环境风貌。
在鼓浪屿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在建筑群和单体建筑的层数、体量、造型、色彩、艺术风格上必须与周围的历史风貌建筑相协调,与环境空间相和谐。
同时,该条例对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专项资金来源也有规定:市、区财政专项拨款、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其他依法可以筹集的资金。
专家访谈
领事馆建筑是厦门的一笔文化财富
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是指1949年以前在鼓浪屿建造的,具有历史意义、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造型别致、选材考究、装饰精巧的具有传统风格的建筑。
王院长说,经过普查,鼓浪屿约有300余幢建筑可列为历史风貌建筑认定对象。这些建筑主要分布在岛的中部和东南部地势较高的山岭附近。目前的整体建筑面貌主要是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集中建设形成的。建筑性质主要包括:居住建筑、领事馆建筑、教堂建筑、公共企事业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
鼓浪屿上曾经的领事馆是殖民侵略的产物。王院长认为,尽管那是一段心酸、耻辱的历史,但作为代表城市一段历史的载体,照样有保护意义。如何保护包括领事馆建筑在内的这些历史风貌建筑?
王院长告诉记者,虽然有关规定对保护鼓浪屿风貌建筑专项资金及其来源有明确规定,但究其方式基本是政府拨款和捐赠得款。据初步估算,仅建筑修缮和环境整治的一次性投入资金就将达到1.7亿元,尚不包括建筑功能复原或转换的人员搬迁安置及其他费用,同时建筑保护是细水长流的长期性工程,因而资金投入将成为保护成败的关键。
于是,王院长建议,积极培育历史风貌建筑房产市场使风貌建筑升值,并通过建筑在产权转让或用途转变中的增值和税收获得建筑保护资金。另外,赋予建筑业主保护建筑的相应权益和义务。
王院长认为,历史风貌建筑不是城市建设的包袱,而是城市价值的体现,保护历史风貌建筑不单是保护城市的无形资产,更是保存一笔有形而可以保值增值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