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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艺术类专业集中统考
本报讯(记者陈玉珍)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获悉,省高招办出台的200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报考简章规定,我省高校艺术类招生,除省外院校及省属院校的部分特殊专业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直接向拟报考院校咨询)外,继续实行集中一个考点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
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集美大学艺术教育学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厦门大学艺术教育学院。音乐、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初考和复试两次进行,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音乐类专业统考初试为3月19至20日,考生于3月17日至18日报到,3月21日12时前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3月22日开始。音乐类专业统考初试科目为演唱、器乐演奏;复试科目为演唱、器乐演奏、视唱、模唱。
美术类专业统考初试时间安排如下:3月26日8点至11点考素描;3月26日11点30分至12点15分考速写;3月26日17时前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于3月23日至25日上午报到。复试时间为3月27日8点至11点,考色彩(静物默写)用水粉或水彩。美术类专业统考初试科目为,素描(人物头像),用铅笔或碳笔;速写,用铅笔或碳笔画人物动态2幅,15分钟一幅,30分钟一幅。
音乐、美术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四门(数学成绩不记入总分,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时的参考)。兼报音乐、美术类单独组织专业考试院校、专业的文史、理工类考生须参加文史、理工类规定科目的考试(文史类考生数学成绩是否记入总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