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玉珍)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获悉,200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实施意见已出台,高招保送资格生的条件共有6方面,与去年相比,保送资格生的条件增加两方面。同时,我省还继续执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我省高招保送资格生的条件如下:
省级优秀学生。
在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和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为: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决赛的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为: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为: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在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根据外语院校以及其他高等学校外语系对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特殊要求,厦门外国语学校可向有关高等学校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推荐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厦门外国语学校的保送资格生只可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6所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系、专业。
招收保送生工作,是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有关高校、中学、省高招办分工协作、共同负责进行。保送资格生的人选由所在中学根据有关规定审查确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上报省高招办。选报高等学校及其专业的权利在学生,保送资格生可根据本人志趣、专长,在教师、家长的正确指导下选报院校及专业志愿。保送生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确定。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学校,在学生填报志愿和中学推荐的基础上,可对拟招收的保送资格生全面考核,并确定保送生的录取与否。招收保送生的管理和监督权在省高招办。
按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04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均可按教育部有关招收保送生工作要求招收保送生。
目前,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已在各展开,保送生推荐、审核、录取等工作将于5月20日前完成,由高校签发入学通知书,省高招办签发免于参加高考的通知书。(图/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