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8日  星期
我市又有洛江永春南安实现耕地零撂荒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本报讯(记者王晓)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又有洛江区、永春县、南安市实现耕地零撂荒。

  上周日一大早,洛江、永春、南安三区(县、市)的主要领导就分别接到市委书记施永康的电话。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特别是牵挂当前春耕生产和撂荒耕地复耕工作的施永康在电话里强调:农业问题、粮食问题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抓好当前春耕生产,千方百计实现撂荒耕地复耕。施永康与这三区(县、市)的领导约法三章:一周内实现耕地零撂荒。三区(县、市)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迅速行动起来,干部下去,服务上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履行实现零撂荒的承诺。到昨天为止,三区(县、市)陆续报告已实现耕地零撂荒。至此我市已有八个区(县、市)实现耕地零撂荒。

  洛江区把撂荒耕地复耕作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一项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区、镇(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镇、村根据与农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指定撂荒耕地的承包责任人复耕;部分无人耕作的指定专人复耕,工资由镇、村两级支付;对部分工作量大、承包户无力耕作的,组织互助组协作复耕。对举家外出或向非农转移的农户放弃的田块,在坚持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由镇、村出面转给种田能手或经营大户承接或承包种粮;承包户不能复耕,又无法转包出去的,由村委会接手,统一组织育苗抢种抢播。对确实因山猪破坏或其他因素不能种植粮食的,引导农户改种野山椒等其他经济作物,保证不荒一分地。该区财政还实行一次性复耕补贴,每亩复耕地给予补贴种子费用60元、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费用40元,镇(乡)、村(居)也相应配套补贴资金;区财政还拨出专款,支持边远田、高山田解决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到目前为止,30825亩早稻播种任务已溶田98%、备种100%、插秧70%,已种早花生5900亩、大豆1130亩,套种玉米3500亩。

  永春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春季开始,凡村一级撂荒面积达30亩,乡镇撂荒达100亩以上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县里将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到乡镇、村组,县五套班子领导深入到挂钩镇、村,督促指导粮食生产工作。该县制定了“种植粮食的耕地免征农业税、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的耕地缓征农业税”的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针对农村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部分农户在高边远山区的耕地撂荒的现象,永春县鼓励和引导撂荒农户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田能手流转集中。同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鼓励其在撂荒耕地以土地流转的形式建立加工生产基地。推广“稻-菜-薯”、“菜-稻-稻-薯”等种植模式,确保耕地种满种足。县财政拨出100万元,加大对高边远山区农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并推进一批山地水利工程和标准农田建设,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对因旱涝等自然灾害造成撂荒的,尽快帮助受灾农户抗旱除渍排涝,恢复耕作条件。对因耕地条件差而撂荒的,结合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土改水,提高地力,恢复耕作。县里还组建了三支由乡镇武装民兵组成的狩猎队捕猎野猪,让群众放心耕作。目前,该县16.2万亩春播春种任务已全部完成,春插任务确保在4月25日前完成。

  南安市五套班子领导分头深入各挂钩乡镇,检查督促落实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杜绝撂荒现象。针对4月初该市还存在1345亩暂时无法耕作耕地的情况,南安市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复耕。对因缺水暂时无法耕种的440亩耕地,相关乡镇和水利、农机部门积极通过采取提灌、引灌和加强田间小水利建设等措施加以解决;对因其他自然灾害原因暂时无法耕种的905亩耕地,也采取针对性措施,如水头镇田头村约200亩农田用水受污染,镇村组织群众在加大水源地石粉污染治理的同时,积极采取提灌、引灌等措施解决生产用水问题,已全部复耕。并组成督查组,深入相关乡镇(街道)、村督促检查指导。目前,该市春耕生产有序进行,至4月16日,已完成春播任务的90%,预计5月1日前将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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