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7日  星期
安溪:短信诈骗限期投案自首通告发出
短信诈骗专项治理行动●追踪

  通告发出投案自首从宽处理 期限: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刘波王盼琛)为期3个月的治理短信诈骗专项行动从前天开始展开。安溪县昨日召开千人动员大会,号召该县全体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行动起来,加入到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安溪县良好文明形象的行动中去。

  昨日,安溪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参与短信息诈骗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投案自首从宽处理的期限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4年5月15日止;在2004年4月7日以前参与虚假短信诈骗活动的,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者,可以依法减轻处理;在2004年4月7日后仍涉嫌诈骗、通告发布后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主动退赃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在通告发布前,有涉嫌诈骗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并有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现因涉嫌虚假短信息诈骗被拘留或正在审查起诉、审判的在押人员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并有检举揭发、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对举报人将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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