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5日  星期
保险投诉初现端倪 买保险要看清条款

  昨日,记者从鲤城区工商局获悉,眼下由于保险行业的兴起,与之相关的投诉也日益增多。日前,他们就受理了一起保险合同不明清晰,消费者欲退保的投诉。

  去年1月份,市民孙某通过朋友介绍,在市区某保险公司为孩子买了一份保险,保费是每年2400元。同年4月份,孙某发现该保险公司的合同书条款与当初保险公司业务员提供的计划书条款内容不符。因此,对保险公司信誉产生怀疑,与该公司多次交涉解除合同并提出退回保险费的要求。该保险公司均称要调查核实后再作处理。就这样,拖了一年。

  不久前,孙某找到鲤城区12315投诉台。最终,在公司业务员提供情况确有出入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把2400元保费退回给孙某。

  工商人员提醒:保险是一项新的消费理念,也是新时期下出现的新的消费问题。当市民欲投保前,应该仔细查阅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书,对不明白的条款要一一问清,真正做到明白消费。当然,同时也要告诫那些靠耍小聪明,赢一时之利的企业,切记诚信方是立足之本。

  (刘晓玉王宇静)

  

  

发表您的看法 发短信给好友E-MAIL给好友
相关链接
关键词
 
 新闻检索

 

 


老总致辞 | 关于泉州网 | 泉州网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闽ICP证020145  泉州晚报社主办 泉州电信公司提供优质带宽

值班电话:0595-2500137 2500139  读者留言:webmaster@qzwb.com

泉州晚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