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本报讯(记者陈金兰实习记者黄墩良)昨日下午,位于南安市石井镇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宪第发生火灾,所幸扑救及时,大火并未对中宪第建筑造成太大的损伤。
昨日下午4时许,南安市石井镇中宪第梳妆楼突然着火。由于中宪第主体建筑均为木制结构,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大火就会迅速向周边蔓延,具有数百年历史的省级文物将毁于一旦。石井镇专职消防队、水头消防中队接报后,迅速出动三辆消防车赶往现场扑救。经消防人员奋力扑救,大火很快就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大火并没有对中宪第建筑物本身造成太大的损伤。
据石井镇专职消防队陈先生介绍,经初步判断,着火原因为居民用电不慎,导致电器短路,从而引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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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宪第(又称“九十九间”),位于南安市石井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清雍正年间台湾富商郑运锦所建,有大小房间112间,主体建筑三进、五开间,有护屋、花园、书斋、演武厅、梳妆楼、假山、亭阁等,其中不少材料当时由台湾采运过来。(金兰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