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2日  星期
车站公厕竟收费

  物价部门指出:属违规行为

  本报石狮讯昨日,记者接到一外地来石狮的旅客投诉称,石狮第三客运站内公厕竟然也收费,且环境脏乱差。记者随即探访后发现,车站公厕收费在石狮市属于普遍现象。

  在被投诉的第三客运站,记者看到,公厕门内的收费人员在“严阵以待”,遇到前来解手的旅客,即招手要钱。侧门的小便处倒是免费,但其卫生状况实在糟糕。图省钱的旅客,不知何时偷偷在此“大事化小”,将粪便拉到了小便槽内。记者见到有的旅客不堪忍受恶臭,不愿上前几步,而是将小便拉在槽外,让小便处变得更加污浊不堪;在墙壁上,涂写了几个醒目的售卖“迷药”广告。

  在石狮汽车总站,免费小便处与大便场所分隔开来。管收费的两名妇女拦住往里走的记者,要记者交费,并告知“自备用纸的三毛,要买纸的五毛”。面对记者“车站公厕理应免费”的质疑,两名妇女仍振振有词:“不收费?卫生谁来打扫?谁来管?”

  东阳客运站内,写有“洗手间”字样的标志下,一名中年妇女对要进去小便的记者收取了三角钱。面对记者的疑问,该妇女答复:“这是私人的。”至于是车站属于私人还是公厕属于私人,该妇女不置可否。在车站旁边,记者看到一个用粗大红字标注的简易公厕,也有一名中年妇女在把守。

  泉州市物价局12358投诉台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除了市内公交车站可以收费外,其余车站公厕早已明文禁止收费。根据省物价局文件中“禁止收费的公共厕所指铁路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的规定,石狮市几大车站的公厕收费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泉州市交通局相关人员提醒广大旅客:车站应属于公共场所,应让旅客免费入厕。旅客遇到有关问题,可向当地政府或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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