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9日  星期
政策有优惠 泉州企业应该走出国门

  德国(泉州)贸易促进中心昨日举行推介说明会,向我市企业主介绍“走出去”的经验,并同与会企业主

  进行交流。大家达成共识———

  在昨日举行的德国(泉州)贸易促进中心推介说明会上,泉州企业怎么“走出去”成了与会者的热门话题。正如一位企业主在会上所表达的:“泉州企业不是不想走出去,关键是怎么走?走到哪里?能走多远?”记者从昨日推介会上综合了一些信息,希望能对我市想“走出去”的企业提供一定的帮助。

  泉州企业必须走出去

  德国(泉州)贸易促进中心经济顾问、全欧华人专业协会联合会负责人周盛宗博士认为,经济全球化步步逼近,世界500强企业均为跨国公司。因此企业要做大,不能单纯局限于某个区域,必须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与交流。中国经济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加入WTO也为我们提供了机会,中国企业已经有能力走出国门,也必须走出国门。

  顺美集团公司董事长、德国(泉州)贸易促进中心贸易代表郑泽洽先生认为,长期以来,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总为我们所推崇。一般认为,泉州企业大多是家族型企业,到欧洲去引进人家经典的管理经验,对我市企业很有好处。他举了一个例子说,目前欧洲旅游鞋在本土生产的仅占3%,其他生产点都设在世界各地,特别是我国及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果我们能够利用他们的品牌和技术,就能够改变我们企业的面貌。

  我市企业“走出去”已是大势所趋。据市外经贸局统计表明,截至今年3月,我市在境外投资设点的企业有33家,总投资500万元,分布在1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在德国投资设点的企业最多(5家),行业主要是服装、鞋、食品、工艺品、建材等,在外设点数位居全省第二位。

  选择什么路子走出去

  推介会上,一位企业主提出:泉州目前已具备工业基础和经济实力两个条件,因此企业完全有能力“走出去”,但缺乏引导是制约“走出去”的根本原因。他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工作,为企业“走出去”开路。

  据主办方介绍,目前企业“走出去”有很多途径,主要是通过境外投资设厂把国内成熟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输送到国外一些新兴市场,或者设立长年展示交易的商品集聚中心,努力建立深度营销网络。

  相关部门经过分析发现,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众多,在境外投资办厂的整体竞争力有限。因此在传统市场、新兴市场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重要城市,建立集聚功能的长年展示交易中心,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最佳选择。

  贸促中心是我市依托民营企业在境外开拓市场的一项新尝试。欧盟是我市最重要的出口市场,2003年我市对欧盟的直接出口为3.3亿美元,增长39%,我市企业赴欧盟参展占全部出口参展的六成。而德国是欧盟举足轻重的成员国,因此我市决定在法兰克福设立一个泉州企业窗口,专门为我市企业提供欧盟市场信息,提供常年展示中心,发展潜在客户,以及联系各类博览会、展销会的摊位申请服务。

  哪些产品可以走出去

  在昨日推介会上,部分企业主关注我市究竟哪些产品适合出口到欧洲。郑泽洽介绍说,目前服装鞋帽、玩具、建材、工艺品等整个大泉州的产品,在欧洲都比较对路适销。当然,企业必须在当地进行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让产品具有当地的文化内涵。

  周盛宗博士也提出,目前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对欧洲市场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来获得市场的信息,欧洲市场需要什么,我们就要集中力量研发,把这种产品开发出来,才能更好开拓市场。而不是盲目地生产商品,然后才去打开市场。

  据海关统计,目前我市对德国出口呈现快速增长,出口额达5000多万美元,同比增长40.42%,出口商品主要有旅行用品、塑料制品、装饰陶瓷制品和机电产品等4大类,其中塑料制品出口突破千万美元,达1359万美元。

  直面竞争才能走出去

  一位企业界人士昨日提出的问题引起大家的共鸣。那就是欧洲市场目前产品均较高档,而泉州产品质量普遍较低,如何在欧洲开拓市场?是提高质量水平,还是通过价格来实现占有市场。

  一些企业主也对目前国际实行的认证标准普遍感到担忧。如最近即将推行针对服装业的SA8000认证标准。据与会企业主说,目前在福建只有两家服装企业能够通过该认证。

  对于以上问题,周宗盛和郑泽洽均认为,泉州企业当务之急是要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质量,企业必须有直面现实、走在第一线的勇气,更应该有“认证今天通不过,明天总能通过”的信心。□本报记者洪俊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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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境外企业程序

  一、申办境外企业

  (一)境外投资生产企业(包括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应提供:

  1.企业申请报告;2.外汇来源审查;3.拟设立境外企业合同章程;4.投资主体营业执照。(二)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应提供:1.企业申请报告;2.代表处机构工作条例及负责人简历;3.投资主体营业执照。二、申办程序

  申办企业准备好申报手续后,一式六份上报泉州市外经贸局,经审核后转报到省外经贸厅审批。

  在两种情况下要由省外经贸厅审核转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1.热点国家(美国、日本、以色列、伊拉克等7个)、港澳地区和未建交国家(地区);2.项目投资超300万美元。(俊彦辑)

  企业走出去政策有优惠

  本报讯(记者洪俊彦)在昨日推介会上,市外经贸局下发了“当前我国我省及我市部分鼓励‘走出去’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从事带料加工装配项目企业,可申请外汇贷款,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给予两个百分点的贴息。

  2.年出口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进出口企业可申请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

  3.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专业博览会、展销会,对参加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30%的摊位费补贴。鼓励民营企业以自有注册商标的品牌产品出口,支持民营企业到国(境)外注册商标,所需资料、证明、手续优先办理。

  4.年带动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加工贸易企业,或经省外贸厅认定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每个项目由省级财政补贴10万元。

  5.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可享受一笔两个百分点的贴息。

  6.在非洲、中南美洲、东南亚设立境外加工贸易小区,其投资项目在3个以上、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年出口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可申请100万元的小区补贴。

  7.境外加工贸易企业设备出口,可凭省外经贸厅出具的“福建省境外企业货物设备出口清单”和境外企业批件,向外管、海关、税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企业设备“出口不收汇核销”手续。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允许购买外汇,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州分局提出用汇申请。

  8.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对境外加工贸易企业所使用(含实物性投资)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实行出口退税。退税率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退税率执行。

  9.简化企业人员出国手续。境外加工贸易企业的人员,可办理简化临时出国手续(即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常驻人员,可报省外经贸厅审批;境外加工贸易企业的人员出国(含临时和常驻),可办理因公普通护照,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通过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外经贸局进行申报;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所需的管理骨干和技术人员,允许以项目带劳务的形式派出。

  10.民营企业人员进行经贸活动需办理出国(境)手续,有关部门按《关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因公商务出国(境)的通知》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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