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9日  星期
偷娘舅钱财讨女友欢心被判6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罗剑生 通讯员邱生云)为了讨得女友欢心,泉港区后龙镇某村的王丁杰竟偷偷将亲舅舅的8万元存款取走。近日,泉港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王丁杰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3年12月4日下午,泉港区后龙镇某村的王丁杰独自一人在舅舅家中,见其卧室床头放着一张农行存折和身份证,且见存款数目不少,且舅舅曾叫他取过钱,告诉过他存折的密码,便起了占有之心,分别在泉港农行和惠安农行取走4.5万元、3.5万元,尔后携款潜逃至安徽女友郭某处。王丁杰把其中5万元存入邮政储蓄卡交给女友,并为女友买了戒指、手镯等物。王丁杰的舅舅追至安徽并报警,安徽淮南警方遂于2003年12月17日将其抓获,并移交给泉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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