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8日  星期
两件讼案分开审理
台“高等法院”确定

  两件讼案分开审理

  本报讯连战、宋楚瑜日前委请律师提出的“选举无效诉讼”案,台“高等法院”承审合议庭与连宋律师团联系后,确定该案将独立审理,不会并案给承审陈吕“当选无效诉讼”的民十庭一起审理。

  由于这两件选举诉讼部分起诉事实相同,包括“公投绑大选”、“三一九枪击案”、“激活国安机制”等,引发后案是否要并给前案一并审理的问题。据了解,为了解原告连宋意见,承审选举无效的“高院”合议庭6日下午曾和连宋律师团联系。(林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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