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7日  星期
四川:市厅级党政“一把手”票决产生

  据新华社成都4月6日电中共四川省委日前决定,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省委管理的干部一律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厅局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省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提交省委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去年以来,四川省委在总结一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四川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的暂行办法》、《四川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暂行办法》等文件,使干部任免票决制在四川由试点转为全面推行。

  据四川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委日前的决定把票决干部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过去的“下一级党政正职”扩大到包括机关厅局一把手在内的所有“重要干部”;层次进一步提高,由过去的票决“县级党委、政府正职”提高到“市厅级党政正职”;并明确规定市厅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都要由省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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