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7日  星期
马英九再驳“行政院”

  本报讯 “行政院”要求台北市政府撤销4月10日泛蓝集会许可,台北市长马英九5日说,这是地方政府权限,“行政院”无权要求市政府撤销许可,以“4·3”冲突为由取消“4·10”集会许可也不妥当。

  泛蓝“4·3”集会结束后引发警民冲突,衍生台“行政院”与台北市政府意见交锋。台“行政院”要求市府撤销蓝营“4·10”集会许可,马英九严辞拒绝。

  马英九说,是否核准集会游行属地方权责,地方政府会考量相关因素,由警察局依“集游法”作最后决定,“行政院”要求市政府审酌,我们愿意审酌,但它不能要求我们撤销,它没有这个权限。(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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