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何小姐是一名牌大学刚毕业的毕业生,今年到我市求发展,并在一外企单位找到了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
近日,何小姐独自一人到市区一单位办事。走到该单位门口,看到前面有个男子掉了一沓钱,都是百元大钞,估计在三万元左右,于是伸手去捡,此时旁边一人也冲过来,先把钱捡了起来,并称两人同时看见,应该都有份。两个人一边继续沿着小路走,一边讨论如何分钱的问题。
大约走了20分钟,两个人走到了某新村附近,突然出来了一个人,自称是丢钱的失主,并大声叫道:“你们两人把我的钱拿出来,不然的话我要报警了。”与何小姐一起捡钱的人见状马上把钱藏到隐秘的地方,并把自己随身的衣服口袋翻了个底朝天,表明自己没有捡到钱。“失主”把目光投向了何小姐,何小姐被吓得要命,她拼命地解释她没捡到钱,“失主”提出:“让我看看你的包。”因为钱根本不在自己的身上,何小姐放心地打开了包,包里面只有300多元现金和一张银行ATM卡。那个自称失主的人于是又说何小姐把捡到的钱已经存入银行了,他要去银行查查看,并让其说出卡的密码。何小姐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也没多考虑便说出了密码。“失主”拿到ATM卡密码很快就没了踪影。等何小姐反应过来,感到事情不对赶到银行时才发现2000元存款已经被取走了。
此案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同时,民警提醒,除公安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检查他人的私人物品。□袁志琦王龙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