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王宇静)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6月30日起,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将率先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石狮、晋江、泉港、洛江、惠安、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据悉,根据《福建省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暂行规定》,散装水泥专用汽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土泵车、流动罐自装卸运输车,需通行市区禁行路线时,由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开具证明,报公安交警管理部门核发车辆通行证,按批准的线路、时间通行。
另外,对于散装水泥专用汽车、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车等专用车辆也有相应的优惠条件。这些车辆通过各收费站点可购买月票,减半优惠缴纳通行费。
据了解,现在泉州市区只有一个搅拌站,泉港区正在投建一个集中搅拌站。建设部门表示,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投资建设搅拌站;另一方面,要发挥监管作用,对不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的,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和整改。相关人士表示,市民也要加入到共同监督的队伍中,一旦发现有现场搅拌的现象可积极向环保及城监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