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范某等人昨被刑事拘留
□早报记者陈祥木刘波王盼琛通讯员陈荣省林江涛
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到,发生在4月3日傍晚6时10分左右的浙江货车泉州大桥爆炸原因已初步查明,爆炸系车上所载的两种“相克”的化工原料“打架”所致。驾驶员范某及涉嫌违法违规经营危险化工物品的惠安人李某于昨日被刑事拘留。
爆炸原因:两化工原料渗透起作用
经过市公安局、鲤城分局两级公安机关一昼夜的紧张工作,现已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系浙J25125货车上装载的两种化工原料———“高效无色促进剂”(俗称红料)、“硬化剂”(过氧化甲已酮,俗称白料),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混合装运。
由于途中颠簸,因此当这辆浙J25125号大货车驶至事发地点时,车上违规混装在一起的两种化工原料在颠簸中相互渗透后产生化学反应,发生几次轻微小爆炸后引发这次意外大爆炸。大爆炸前,货车上的化工原料先是燃起烟火,继而发生几次轻微爆炸。
爆炸前后:千钧一发时司机弃车逃
4月3日中午12时30分。范某(男,1966年出生,河南瞧县人)、张某(男,34岁,河南平顶山人)驾驶浙J25125货车先后到泉州大桥面侧华洲商品街某仓库、市区宝洲花园6-65号王某的兴顺货运公司卸货,后到李某(女,惠安人,未经工商登记注册,非法经营销售化工原料)工厂卸货。所卸货物是李某向浙江省乐清市新奇材料有限公司所订的五吨共200桶过氧化甲已酮(硬化剂)。
4月3日下午4点多。卸完货物后,李某要求将一些质量较差的化工原料(其中有“硬化剂”、“促进剂”)搬到大货车上退回浙江。随后,大货车取道泉州大桥往晋江方向行驶。
4月3日傍晚6时20分左右。当大货车驶至事发地点时,化工原料相互渗透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爆。在发生几次小爆炸并引发车上燃起大火后,范某、张某同时往泉州展览城方向逃跑。大爆炸随即发生,并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5辆汽车、2辆摩托车不同程度损坏,泉州大桥也因爆炸受损。
4月4日上午11点。范某在晋江被鲤城警方抓获。同时,警方正全力追捕张某。
此次意外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施永康、市长郑道溪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全力抢救伤者并对泉州大桥进行安全检测。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骆灿堂接报后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东鸣指示市局、鲤城分局两级公安机关刑警、治安、交警、巡警等警力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抢救伤者,维护大桥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省公安厅厅长陈由诚指示泉州警方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及时上报。省厅刑警总队连夜派出侦技人员赶赴泉州协助工作。市公安局李再生、林林、杨建平三位副局长和鲤城分局柳新群局长率领大批警力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