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获得培训教育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劳动者通过培训、教育,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进而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生产安全。有权获得劳防用品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和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则应按规则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知道,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防御性装备,它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中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有权了解危险因素
劳动者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用人单位必须以实相告,既不隐瞒,也不能欺骗劳动者。这里所说的危险因素,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辐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及其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等等。有权提出建议批评
劳动者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这是因为劳动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切身的感受和体会,能够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实际价值的意见的建议,像这样的建议有助于用人单位减少甚至杜绝在生产安全方面可能出现的失误。劳动者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并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机关、地方人民政府等检举、控告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消除等问题,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寻机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有权拒绝冒险作业
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这是因为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是直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故而《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对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有拒绝权,且用人单位不得借故发难。有权紧急避险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有可能会突然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如果继续作业就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时,劳动者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之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享受工伤社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遇有下列情形,享有工伤社会保险:由于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或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等情况负伤、致残、死亡的。有权向单位求偿
根据规定,劳动者可以享受双重的保障。也就是说,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而且工伤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颜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