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4日  星期
深圳经营广告不需要许可证
改变管理模式

  

  本报讯 从3月19日开始,深圳传统的广告管理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广告企业只需取得营业执照,就可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广告业务。此举取消了广告企业在注册后还必须要获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才可经营广告业务的制度限制。

  据悉,深圳今后新设立的广告企业只要到所属辖区的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直接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广告业务,而已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企业,其许可证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继续有效。

  近几年,我国广告业发展迅猛,从纸质平面媒体到电台、电视,以及被称为“第四媒体”的网络,广告无处不在,它已经成为人们获取各种产品、商业信息的重要渠道。广告业发展的新形势促使管理部门思考新的广告管理模式,以适应发展需求,并为广告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深圳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对广告企业实行“证照合一”的管理模式,是深圳今年推进广告管理方式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后还将依照实际情况进行一系列改革,如在户外广告市场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等。(向隽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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