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早报伴你行”系列报道之十六

今年“3·15”场景不一般
扛上“问题”钢琴来投诉
早报讯(记者黄毅辉文/图)昨日上午,厦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厦门市工商局在文化宫广场举办“诚信·维权”———200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据了解,厦门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昨日共现场受理了14起投诉,市民苏女士在朋友的帮助下,将一架他们认为有质量问题的钢琴扛到活动现场进行投诉。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活动现场,发现那里已是人头攒动,工商、物价、教育、卫生、质监等部门分别就当前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在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并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在活动现场,许多企业还组织人员为前来参加活动的消费者提供义务理发、修理热水器等服务。
上午10时许,市民苏女士在朋友的帮助下,将一架他们认为有质量问题的钢琴扛到活动现场,并当场向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投诉。据她反映,2003年7月6日,她向厦门一家钢琴有限公司订购一架钢琴。但当7月12日,钢琴公司将钢琴送到她家时,她发现钢琴上的油漆味很浓。7月17日,她在擦钢琴的时候,发现钢琴表面的油漆粗糙,钢琴的击弦机缺了一块,个别琴键侧面还可见一个空洞,琴键正下方的木板有两条不均匀接线痕,琴脚有几处碰伤痕迹。她本来是想买架钢琴给女儿练琴,没想到钢琴竟出现如此多的毛病,而且钢琴公司只提供给她一张收款收据,未给她开发票。她随即向钢琴公司反映情况,要求钢琴公司退还其购琴款,而钢琴公司只愿意让她更换一架钢琴。
此后,苏女士曾拨打12315投诉,思明区12315投诉台受理后,工商人员表示如果钢琴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需要提供鉴定部门对钢琴的鉴定报告。而据了解,全国具备钢琴鉴定资格的只有北京及深圳两地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因此,工商人员最终中止了该起投诉的调解。
记者随后就此事向厦门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咨询,该投诉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该起投诉的调解已中止,消费者只能申请消费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消费者仍需提供该架钢琴的有关鉴定报告。苏女士告诉记者,她将继续寻求此事的解决办法。右图为苏女士在诉说钢琴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