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为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广州市某大学年初酝酿了一套激励计划———将推荐学生就业的成绩和教师个人奖金挂钩,并设立了相关的物质奖励标准。在该年度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50多名教师拿到近10万元的奖金。
据了解,类似的措施,国内已有一些大学在不同程度上尝试实施。这一做法是否妥当,在泉州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在记者调查采访中,有人认为能帮学生就业就是好事;也有人担心该措施存在漏洞,既不能解决大学生就业的根本问题,还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赞同:
殊途同归何乐不为
———现在就业压力这么大,我对这种做法举双手赞成。我觉得无论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只要能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帮大学生找到工作,就是好事。老师肯定在各自特定的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能把这些关系有效地利用起来,比我们没头没脑地四处乱撞要好很多。
———现在教师帮助学生找工作的情况多了,平时学校对这些有贡献的个人只是象征性地发点加班费,或仅在校内张榜表扬。如果不是受资金限制,像有的学校那样公开奖励,让教师的工作既得到肯定,又有利于学生就业,其实也挺好的。
———如果说是学生给老师钱,老师就帮学生找工作,就说不过去了;现在是,学校拿出钱来,奖励帮学生找到工作的老师,这无可非议。
———高校学生的就业率是教学质量的晴雨表。毕业生就业是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高的就业率会直接影响到高校的生源。学生就业和老师奖金联系起来,无疑会大大调动老师帮学生找工作的积极性,这是个不错的办法。
反对:
漏洞太多目光短浅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现在又多了一项,多找工作多拿奖金。
———学校将原本用于培养学生、改善校园环境、促进校园建设的教育经费拿来奖励就业,岂不是有“非法”挪用教育经费的嫌疑?为了追求一时的就业率而影响到了学校和学生的长远发展,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愚蠢做法!
———如果有人钻这个措施的空子,专门以推荐学生就业为名,与社会上其他公司勾结,以赚取奖金,或采取其他手段,如先跟学生签两个月的试用合同,拿到学校奖励后再炒掉学生,那学生不就惨了,学校的奖金也打了水漂。
———学校本来就有义务帮助学生推荐就业,为什么还要有奖金拿才有动力?社会发展到现在,老师应尽的义务也必须用金钱作为杠杆来推动,实在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有损师德。
———就业的岗位就那么点,求职的学生还是那么多。你推荐成了一个,就有另一个学生求职失败,这实际上是治标不治本。
———学校给老师发奖金,最终会导致求职学生给老师“发奖金”。
中立:
法无禁止即可行
———教师帮学生推荐就业的事情,主要是出于对学生的关心、爱护而去利用个人关系帮学生的,向学生收费似乎不合适,劳而无获也不太妥当。新生事物,对这种做法一时还不好评说。
———从高校角度来看,这种措施也不过是一种营销手段,目的是把高校所培养的特殊产品———学生推销出去,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这种营销手段,就应该是合法的,应该可以实行的。
———在国外,大学生就业一般是学生自己的事情,学校只帮忙培训技能,提高素养。在国内,之所以学校不得不拼命为学生找工作,一方面是争取生源,另一方面也与长期以来国家包办大学教育、甚至包办大学生工作的历史有关。
———老师推荐有作用,但最重要的还是看企业挑选人才这一关。只要企业自主把好第一关,不盲目进人,就能消除这种措施的不利影响。□记者黄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