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昨日获悉,大英县8名人大代表近日向该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自愿提出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并获得批准。这是今年9月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县人大代表辞职制度的报告》后,首批人大代表提出辞职。据有关部门介绍,这种人大代表届内辞职在全省还是首次。
原因 为更能代表选民的人腾位置
这批集体辞职的原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因为工作需要调整了职务、岗位或工作区域。现任大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熊杰,之前既是县人大代表,又是象山镇党委书记,在担任组织部副部长之前属于象山片区县人大代表。岗位调整后,熊杰明显感到无法再代表象山选民参政议政,他说:“我已经离开了象山,如果继续‘霸着’县人大代表的位置而不能为象山选民说话,不仅象山选民不答应,我自己也良心有愧。”基于这种想法,变换了岗位、调整了职务的8名人大代表提出了辞职请求。
尝试 这是被逼出来的制度
大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祥提到8名代表集体辞职一事说:“这是被‘逼’出来的制度,也是一个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制度。”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认为,一般情况下人大代表是只进不出,但碰上县和乡镇人大换届不同步,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原因,县人大代表工作岗位变动较大,这些代表变换岗位后失去了原有的代表性,很难代表原选区选民意志,难以履行代表职务,也不能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但因本人未调离本行政区域,也没有其他法定方式终止代表资格。由于代表名额限制,接任人员不能补选为代表,容易影响选区代表工作的正常开展。
该县人大考虑,是否能打破届内“终身制”,把代表进出机制搞灵活一些呢?于是他们进行了这次尝试。
程序 代表主动提出后经人大批准
据大英县人大有关领导介绍,代表辞职的具体操作过程是:熊杰、徐旭等8名代表自愿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请求,县人大常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建议接受辞职请求,然后由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表决接受了代表辞职请求,最后再将表决结果公告原选区和选举单位选民。
经过这一整套法律程序,8名代表辞去了职务,空出来的代表名额,将于年底在原选区进行补选。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周良勋评价说:“届内代表辞职制度是完善选举制度的一个积极探索,更能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应有的作用。”
新闻背景
《选举法》第49条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代表法》第41条第2款同时规定,代表辞职被接受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华西都市报 吴军记者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