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5日  星期
厦门公交体制变革在即
   □早报记者林维真

  >>>股份制改革

  总公司成立股份集团

  据悉,厦门公交总公司(除划出部分运营资产以外)目前将暂时保留国有全资的企业形式继续运营,并争取成为“公交集团股份公司”。

  公交总公司可通过市场寻求投资合作方或通过跨地、跨市联合重组,或通过吸纳战略投资者,或者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品牌龙头企业(如金龙客车等),或者收购其他公交企业的股份等多种资本扩张手段,在保证国资必要控股的前提下,采用集团股份公司模式将公司的规模扩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集约式经营,构建国有控股的多元投资主体的厦门公交运输市场第一运营主体。

  “鹭驰”嫁资“康利”

  将鹭驰巴士公司改造成中外合资的股份公司。第一步,对鹭驰巴士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交通国投、特运、公交总公司各划出部分资产入股,鹭驰巴士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第二步,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嫁接香港康利集团公司(或其他外资)的资本,成为中外合资的“厦门鹭驰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从而构建成为公交运输市场第二运营主体。

  “特运”改成股份公司

  将“厦门经济特区运输集团股份公司”(原特运公司)控股的海沧公交公司、同安公交公司和特运出租车公司进行整合,冠以商号,改造成股份公司,并积极嫁接外资,使其成为厦门市公交运输市场的第三运营主体。

  中巴不允许单车经营

  对现有的社会中巴,要采取兼并、组合、入股,组建统一管理、经营、核算的股份公司。不允许中巴单车经营,挂靠经营,以利于提高公交整体服务质量和方便管理,彻底改变中巴粗放式营运形象。新的“巴士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厦门公交运输市场第四运营主体。

  另外,通过出租车协会,对出租车进行必要的整合,组建出租车股份公司,避免的士车零散经营、挂靠经营等“游击队”方式。通过组建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促其成为厦门公交运输市场第五运营主体。

  >>>部分配套规定

  新增线路均公开招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建设部关于“建立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的要求,今后对新增的公交线路,均采取特许经营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对于历史形成的现有公交营运线路160条(其中:公交总公司100条、特运公司29条,社会中巴31条)通过办理确认手续,并按运力、运量作适当调整后继续准于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办法另定),待加入WTO过渡期满后,统一由“场站公司”收回,由有关部门负责公开招投标。

  免收过路、过桥和养路费

  继续坚持公交优先的发展观,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政府制定《厦门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条件成熟时,通过市人大立法,从政策法规上确保大公交体系的构建和发展。对准入公交市场的企业(除零散及挂靠户除外),应一律享受免收过路、过桥费和养路费,个别无法免收的过路、过桥费则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费由财政部门通过测算确定。

 >>>车票相关规定

  e通卡取代月票

  推动公交票制改革,取消现行的“月票制”,取而代之“e通卡”。由交通委会同信息产业局等有关部门承担公共交通“e通卡”(IC卡、电子钱包)和“结算中心”的筹备工作,为所有的乘客和公交企业统一票制提供服务平台。各公交企业一律按实际乘车刷卡人次与“结算中心”进行结算。

  票价调整要听证

  公交票制改革即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力,又要考虑企业合理的经营成本和微利。因此,从市场准入到定价均应受政府的监管。目前岛内、岛外票价最高限价维持现有水平不变。今后,要建立相对灵活的公交票价定价和调整机制。票价定价可参考物价、公交成本、企业净资产利润、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等指数,适时调整。公交票价由物价部门进行成本测算,采取听证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确定。

  老人残疾人免费乘车

  今后对“公交照顾群体”(具体对象和条件由市里统一发布)的优惠,全市统一标准,老人、残疾人享受免费待遇,中小学生享受半价待遇。市政府按“结算中心”提供的实际乘车人次,补贴给各公交运输企业。零散经营和挂靠经营的社会中巴暂不使用公交“e卡通”,以利于引导中巴整合,促其最终走股份制和集约经营之路。

  >>>场站资源管理

  成立公司统一管理场站

  按照“场站与运输企业分离”的思路,将全市的道路公交场站资源(包括原归市城管办管理的富通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俗称“咪表公司”及由交警支队管理的停车场)进行整合,合并成立一家国有独资的“场站公司”(名称待定),其组建工作和今后的行业管理统一由厦门市政园林局负责。今后全市新增的公交场站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统一由“场站公司”承担,全市各公交运输企业一律有偿使用这些公交资源。

  总公司退休人员划归“场站”

  公交总公司现有退休人员324人,2001年以前该公司参照事业单位的标准发放退休金,之后转入社保渠道,除按企业标准发放退休金外,与事业退休金差额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目前,公交总公司每年为离退休职工退休金补差支付300多万元。将公交总公司现有324名退休人员,划归新设立的“场站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由其承担支付离退休职工退休金补差。

  >>>公交发展目标

  建立体化大交通体系

  此次改革着眼于构建大公交体系,坚持公交优先,推进岛内外公交一体化进程,构建海、陆、空、铁立体化大交通体系。据厦门市体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公交运输企业的行业管理统一由厦门市交通委负责,城市道路的公交营运线路的特许经营工作将由厦门市交通委具体负责实施。

  发展轻轨和海上公交

  厦门将加快轻轨交通建设步伐,轻轨建设既方便岛内外交通,缓解交通拥挤的压力,又有利于构建新的竞争对手。轻轨列车将成为公交运输市场第六运营主体。参照陆上公交的改革思路对现行的海上客运体制进行改革,对海上公交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使之成为公交运输市场的第七运营主体。

  鼓励外来资本介入

  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在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下进入公共交通领域,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公共交通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厦门城乡所有公共交通营运企业实行统一的各种税费缴纳标准,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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