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松树)
近日有消息指出,银行卡跨行交易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将进行调整。网上消息称,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定将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规定,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元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这样一来,发卡行所负担的跨行取款手续费将从现在的每笔4元下降到每笔3.6元。
银行的负担下降了,持卡人的跨行取款手续费会否随之下调?新规定中并没有提及。新规定只是把原来设定的发卡银行对持卡人跨行取款每笔手续费2元的具体上限给取消了,这就意味着发卡行是否征收跨行取款费,收多收少都由各商业银行自主决定。
业内人士表示,跨行取款费的放开是银行业务市场化的结果,这将有利于各家银行制订自己的策略参与市场竞争。
该不该收费,收多少才合适?每家银行都会根据经营策略制订出自己的一套方案,在这过程中当然也会充分考虑到持卡人的承受能力。如果银行的首要任务是扩大客户规模,降低甚至免除跨行取款费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手段;倘若该银行的客户已经足够,它的目标是对客户进行重新“洗牌”,重点开拓高端客户,并有选择地舍弃小客户,那么它可能会增强服务质量的同时提高各种费用,跨行取款费的提高只是其中的一个小枝节。
该银行界的人士同时表示,以他个人的看法,即使有些银行卡跨行取款费有所上涨,其幅度也十分有限。“银行最多将3.6元的手续费全部转嫁给持卡人,这应该还在大部分客户的承受范围内。”根据他的说法,现在用卡比较频繁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学历较高、年纪较轻的人群中,对他们来说,多交1.6元根本不值一提,而且他们大都能理解银行的做法,服务好了,多收点钱也是应该的。
取消上限,各商业银行在跨行取款费的征收问题上将有充分的自由,市民也将有不同的银行卡与配套服务可供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