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1日  星期
三峡库区“第一贪”伏法
贪污移民款1207万元

  

  本报重庆讯 18日上午,重庆市高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贪污三峡库区移民款1207万余元的重庆市丰都县建委原主任黄发祥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

  1994年至1995年,黄发祥利用担任丰都县国土局局长、房地产公司经理、征地办主任等职务的便利,隐匿国土局账外移民资金1207万余元,将其中1180万余元假借外商名义,投资修建铭山饭店和用于个人储蓄,并将修建的铭山饭店产权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黄发祥还虚列债务冲消房地产公司账面资金289万余元,并假借外商名义接收银行拖欠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出让金及利息86万余元用于个人储蓄、投资获利。案发后,赃款已被全部追退。(仁民)

  

  

发表您的看法 发短信给好友E-MAIL给好友
相关链接
关键词
 
 新闻检索

 
 

老总致辞 | 关于泉州网 | 泉州网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闽ICP证020145  泉州晚报社主办 泉州电信公司提供优质带宽

值班电话:0595-2500137 2500139  读者留言:webmaster@qzwb.com

泉州晚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