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款将发放给受害人
本报讯
昨日下午,黄法诗案的4部小轿车被拍卖。其中雪佛兰、佳美、广州本田3部小轿车以69.8万元拍卖成功,另一部凌志LS400轿车则在拍卖过程中被省高院暂停拍卖。
昨日下午3点半拍卖开始,现场聚集了49名竞买者。首先进行拍卖的是一部广州本田,底价为16.5万元。这部小轿车是整场拍卖会竞拍者们竞争得最为激烈的拍卖物,几次出现数位竞拍者同时举牌的情况。一场“拼杀”,最后,16号竞拍者以19.7万元成为该车的得主。
随后进行拍卖的雪佛兰、佳美2部轿车,分别以15.3万元、34.8万元成交。3部车的拍卖过程大约20分钟。广州本田的得主为南安的黄先生,雪佛兰的得主则为晋江一位姓赖的人士。两位竞买者当天就算清钱款,将车开回家了。
在拍卖过程中,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时接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在拍卖标的物目录上排在第2位的凌志LS400轿车暂停拍卖。据一位拍卖公司人员透露,这部小轿车被叫停的原因,可能是有案外人对车辆的所有权提出了异议。
据了解,这笔拍卖款项将于成交后15日内汇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以便及时发放到受害人手中。□记者黄雯靓文/图
案件回放>>>
去年4月30日晚10时许,泉州顺发汽车贸易商行经理黄法诗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闽CD0433”的皇冠3.0型黑色小轿车在市区群盛路狂奔,连续冲撞数部车辆和行人,造成一死七伤的惨剧。同年9月2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黄法诗死刑,并判令其赔偿该案11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65.7万元。黄法诗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该案的终审判决尚未作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黄法诗案件中扣押的小轿车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