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计划安排400万元资金,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再就业困难的困难人员和企业困难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解决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两节”期间慰问送温暖的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包括中央、直属驻泉企业单位、市本级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慰问对象主要有4类:一、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下同);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有求职要求,但因体质、技能等原因未能实现再就业,并失业一年以上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下岗失业人员;三、因病、灾等原因致使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特困职工;四、劳动模范中的困难人员。
慰问救济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又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困难人员,每人(户)救济300元;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人员,每人(户)救济400元;因病、灾等原因致使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特困人员,每人(户)救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