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建竹通讯员李霞何扬舟)受利益驱动制作传播淫秽信息,单位被处罚金,负责人被判刑。日前,由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泉州万事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陈文解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2万元,被告人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陈文解系万事通公司总经理,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2001年11月,陈为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牟取暴利,授意该公司员工付某某、吴某某等人从网上、书本上收集描绘两性内容的淫秽文字,经其审核后,交员工金某、赵某某录制成淫秽信息载入语音信箱,通过该公司的声讯台向社会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2002年11月,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后,对万事通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查实在该公司两个信息台信息栏目号码中含有大量的淫秽信息,经查在2001年11月至2002年11月间,共有1050人次播打过上述两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