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9日  星期
挪用公款只为赌博出逃三年今朝自首

  ●为赌博截留客户电费款20余万元,出逃三年后在家人的规劝下投案自首。日前,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犯罪嫌疑人陈某雄涉嫌挪用公款一案。

  陈某雄原为泉州市电业局记核员,1999年,他迷上了赌博,可是他的收入却难以承担大额的赌金,为了筹措赌资,他将黑手伸向了单位的电费款。1999年1月至10月间,陈某雄利用在供电部负责托收和催收电费的职便,拿电费发票给客户,向用电客户收取现金,不交或少交客户电费款到电业局银行账户,从中截留16家客户缴纳的电费款共计298583.35元,全部用于

  赌博。案发后,他仓皇出逃,至今年9月8日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李霞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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