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征广告●追踪
早报讯(记者刘波陈英杰)截至昨天,两天过去了,还没有一家广告主前来与梁欢洽谈生意。而读者也对人体广告这个现象莫衷一是。
看的多问的少
昨天上午,梁欢先后在泉州市区的温陵路、涂门街、津淮街、九一路等人群集中地带招摇过市,以期引来广告客户。但遗憾的是,看的多,问的少,即使偶尔有人打听,也是出于好奇而已,这让梁欢颇为失望,他不得不另辟蹊径,通过网络招商。他说,截至昨天下午6时,他已在网络上向泉州大小100多家企业发去电子邮件,进行广告邀请。
“如果仍没有效果,我将到晋江登门拜访一些服装、鞋业厂家,主动向他们推销。”梁欢表示,他看到晋江这块市场,“肯定有老板能看好光头广告这块商机”。如果实在不行,他则将前往厦门谋求发展。
市民对此存异议
“稀奇!”看到梁欢晃着一个光头走在大街上,涂门街一服装店老板觉得颇为稀奇,有些新鲜。“但我不会去做广告,”他说,“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看到,总觉得有些不妥。”市民王先生认为,光头上涂上花花绿绿的字眼招摇过市看上去很不雅观,有碍市容,应该禁止。
但也有市民看好这种广告形式。他们认为光头广告毕竟是件新鲜事物,商家可以借此出奇制胜,吸引眼球。
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以光头做广告卖点,并没有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内容,只是利用大众好奇心理吸引注意力,以实现所谓的广告效益和“眼球经济”。但一个人要获得财富,还是应当从改进劳动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入手。这种简单地用身体来作本钱的商业行为,比较幼稚。
不得违背良好风俗
“人体广告不得违背良好风俗。”昨天下午,市工商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的工作人员指出,梁欢这种在身体上做广告的形式属于人体广告,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作出规定,因此,该种形式的广告目前还不在禁止之中。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商家如要做人体广告,也需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人体广告如果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工商管理部门将介入干预。
工作人员还透露,目前,人体广告在全国大有扩散之势,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影响。有关部门正在考虑禁止人体广告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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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三亚。一男青年愿意出租自己的脸部、胸部、肚子和背部发布广告。他将每天在大街上逛,进行宣传。其租用价格为:脸部每月10万元,胸部、肚子、背部各是每月15万元。但他没有招来合作者。
9月17日,济南。33岁的潍坊籍男子魏本泉在泉城路上“挣”足了眼球:他的光头成了一家医院的广告位,向市民宣传一种脑血管病的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