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周长锋
今年5月16日发生在新店的离奇交通事故,同安检察机关公诉人对洪火灶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吴秀敏、洪火耀、洪尧戍等人以帮助毁灭证据罪提起公诉。昨日同安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庭审中辩论的焦点是,汽车在撞到郭幼兰时,司机到底知不知道人在车底下,死者死亡的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
在庭审中,死者家属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15万元的经济赔偿金。洪火灶对此赔偿要求没有提出异议。
>>>洪火灶辩称纵火烧车是他提出的
洪火灶在庭审现场辩称,当晚有喝酒,车行至出事地段时,只知道车撞到什么东西,但不知道有撞到人。大概吓傻了,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自己开车也是乱走。后来就掉在水沟里了。
洪火灶称,自己当时也有受伤,从车窗的玻璃里面爬出来,随后叫来了潘朝阳、洪豪杰、洪火耀、洪原庆等人。当时叫人的目的是想把车吊起来修一下,没有讲其他的内容。
当时这五个人凑到了一起,却商量不出有什么好办法来帮助开车肇事的洪火灶。于是便有人提议去找洪火灶的表姐吴秀敏。吴秀敏当时从睡梦中醒来,把5个找她的人迎进了房间。吴秀敏提议先到现场看一看,后来他们就到现场去了。
洪火灶说,烧车是他提出的,当时烧车的目的只是想将方向盘烧掉,因为上面有自己的指纹。
>>>吴秀敏辩称自己只是开车送人
此次涉案的原同安区人大代表吴秀敏昨日在庭审中不断哭泣,在法庭上她辩称,烧车不是她提出来的,她与洪火灶是表亲,当时5人到其家中,当时有说车撞到人,而洪火耀还问撞到人要不要送医院。当时洪火灶回答说不知道有没有撞到人,后来大家就到现场去看,自己当时没有看到什么。洪火耀在前面,从水渠往下看,看到是个女的,而且全身赤裸。于是大家又回到她开的小店里。
吴秀敏承认是自己开车送点火人洪尧戍到事故现场烧车。当时没有给洪尧戍讲为什么要烧车,只是说朋友的车出了事故,要烧掉。第二天就带洪火灶去公安机关自首。
在庭审现场,吴秀敏承认自己有罪,不应该开车过去,并说自己当时首先是要洪火灶去投案的,但看到洪火灶害怕,又是自己的表弟,因为自己会开车,所以帮他做点事。怎么烧车不知道,自己只是开车送他们过去。
>>>洪尧戍辩称点火后才发现渠中女尸
洪尧戍在法庭上辩解说,当时1点左右,他在睡,他们对他说车和别人相撞,不吉利,要把它烧掉,把他载过去还答应给500元。洪尧戍回忆说,下雨天,下到水渠都滑溜溜的,不小心汽油泼到身上。打火机打下去,火都喷到身上来。洪尧戍把汽油泼在车头上,点火后,却不小心烧到了自己的衣服,火光中,他还看到了趴在水渠中的女尸。在法庭上,洪尧戍还以人老了没地方挣钱开脱。
洪火耀在庭审现场也指出是洪火灶提出要去烧毁汽车,当时洪火灶只是打电话让他找人联系吊车的事情,没有说撞到人,后来在现场才看见死者尸体,以自己在主观上没有帮洪火灶销毁证据意图为自己作无罪开脱。
>>>死者家属希望再次对尸体检验
在昨日庭审中,家属提出自己的疑问。本案死亡时间、原因以及案件事实方面的技术鉴定及洪火灶交通肇事的主观动机,对本案的定性起关键作用。
家属认为认定缺乏事实和理论依据,“伤势严重,属重型颅脑损伤”,认定无明显的事实依据加以佐证,其颅脑损伤程度无法得到全面反映,如何得出颅脑重度损伤家属认为有异议。死者创伤性休克,休克时间多长才导致死亡?均未得出比较客观和使人信服的结论。关于死者腰身的橡胶圈的解释,家属也认为无法理解。家属最后希望对死者再次进行尸检,重新对尸体进行鉴定。
>>>公诉人应严惩犯罪嫌疑人
公诉人在庭审陈词说,犯罪嫌疑人洪火灶在本案中的犯罪情节属于特别恶劣的,一是酒后驾车;二是肇事后逃逸,不停车,不报警,不顾被害人死活;三是逃避法律追究,一路狂奔逃窜,在肇事车坠入水渠后,为毁灭方向盘上的指纹等证据,竟然放纵他人焚烧肇事车辆。这些都是法定从重情节,犯罪嫌疑人洪火灶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昨日此案只是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将择日宣判。
>>>案件回放
雨夜拖尸狂奔事发纵火毁车
今年5月16日同安发生一起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交通刑事案件,在一个雨夜,肇事者驾车撞到一个少女后驾车逃逸,拖尸狂奔。而被发现时,肇事车和被害人竟出现在4公里以外的另一处地点,肇事车发现时已被烧毁,而第二现场的女尸全身一丝不挂,身上还套着一个黑色橡胶圈。厦门警方侦破发现,司机肇事后逃逸,不停车,不报警,不顾被害人死活,一路狂奔逃窜,在肇事车坠入水渠后,为毁灭方向盘上的指纹等证据,竟然放纵他人焚烧肇事车辆。本报对此案进行了连续报道。嫌凶人物谱:
洪火灶:肇事司机
吴秀敏:肇事司机的表姐,原同安区人大代表,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洪火耀: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洪尧戍: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为纵火毁车点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