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3日  星期
我们拿什么来拯救全球气候
   当南极洲上空的臭氧空洞日益扩大,当喜马拉雅山主峰因冰川消融而发生改变,当全球海平面不断上升威胁到太平洋小岛上居民的生活时,全球变暖的现实正不断地向世界各国敲响警钟。随着“全球化”这一概念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含义———扭转全球变暖趋势,给人类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可供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便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警告:全球气温再升2℃人类生存直面挑战

  近百年来,地球气候正经历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2003年,欧洲各地气温连续几个月比往年同期平均值高5℃,而且酷热天气扩大到了整个北半球。在印度的某些地区,气温高达45℃至49℃。加拿大、美国、中国、俄罗斯部分地区,今年都创下了当地最高气温纪录。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2002年的第三次评估报告中声明:“有令人信服的新证据表明,过去50年间所观察到的气候变暖现象,绝大部分是由于人类使用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而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造成的。”IPCC预测,21世纪全球平均气温升高的范围可能在1.4℃至5.8℃之间。实际上升多少,将取决于21世纪人类化石燃料的消耗量,以及气候系统的敏感程度。

  美国气候专家指出,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来自火力发电厂,一座1000MW的火力发电厂每年排放560万吨二氧化碳。另外,交通也是二氧化碳的排放大户,如一辆欧洲产的汽车,以每100公里耗油7.8升,每年行驶1.6万公里计,每年将排放3吨二氧化碳,几乎是这辆车自重的3倍。据1995年18个工业化国家的统计表明,温室气体中的二氧化碳,交通排放约占27%,能源工业排放占36%,工业排放占21%,家庭及服务业排放占15%。

  全球人均排放水平为3.85吨,发达国家已远远超出这一水平。1998年,西方最发达的7个工业化国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美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经济合作开发组织(OECD)国家总排放量的79%。1999年,这7个国家加上俄罗斯,占世界排放总量的48.7%。中国是世界第二大排放国,占全球排放总量的13%。

  波斯坦大学学者比尔博士最近公布了一项有关温室气体排放造成全球变暖给人类带来问题的研究报告。报告称,如果全球气温升高0.6℃,地球生态系统就会发生变化,发展中国家会面临食品、水供应短缺等问题,遭受更多经济损失;若温度升高1.5℃,10亿人将面临水短缺,一些贫困地区成百万的人会患疟疾;若全球气温升高幅度比工业化之前超过2℃,人类将面临更多极端气候,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会受到影响,一些岛国会被淹没。

  显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最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威胁,一方面这些国家的经济更依赖于农业和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他们缺乏抵御气候变化威胁的能力。另外,温度的变化速度将超过生态系统的适应能力,使更多物种面临灭绝威胁。

  气候专家还特别指出,即使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成功地减少到一定水平,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响应:

  UNFCCC与议定书成型

  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响应是1992年5月9日各国政府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此公约旨在使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一定水平之下,不至于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为使生态系统有足够的时间适应气候变化,保证粮食安全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公约要求各国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实现这一目标。公约同时指出,各缔约国应当在基于相似但有区别的公平原则之下,为当前及未来人类的利益而保护地球的气候系统。

  自UNFCCC缔约之日至今,全球已有186个国家参与,并成功地举行了8次由各缔约国参加的缔约方大会。而UNFCCC只是一个框架性的公约,其有效的实施需要更具体的机制。公约并未提出强制性目标,只要求发达国家使温室气体的排放稳定在1990年的水平。

  由于意识到这一目标远不能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预期水平,从而缓解气候变化的威胁,1995年,各缔约国在柏林启动了新一轮关于强制性目标和时间表的谈判。谈判结果是1997年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这是作为全球范围内现存的惟一一个关于抑制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是世界各国为扭转全球气候变化共同迈出的第一步。

  《京都议定书》明确规定,发达国家应在2008年至2012年间,使其温室气体的排放在1990年的基线上削减5.2%,其中美国削减7%,欧盟各国8%。限排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

  目前,《京都议定书》签署国已达34个。议定书规定,必须在至少55个国家签字(而且其中发达国家占1990年全球这类气体总排放量的55%以上)的90天后才能生效。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1990年其温室气体排放占全球总量的23%)对签署该议定书态度消极,布什政府称,不会要求参议院同意签署,除非发展中国家也承诺减少排放量。中国已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该议定书。

  愈来愈多的有关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表明,人类社会必须在《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作出更大努力,使气温升高的幅度不超过2℃,方能避免危险的气候变化。然而,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意味着不同的影响,惟有克服彼此的分歧,国际社会才能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充分而有效的合作。□川闻

  

  

发表您的看法 发短信给好友E-MAIL给好友
相关链接
关键词
 
 新闻检索

 
 

老总致辞 | 关于泉州网 | 泉州网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闽ICP证020145  泉州晚报社主办 泉州电信公司提供优质带宽

值班电话:0595-2500137 2500139  读者留言:webmaster@qzwb.com

泉州晚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