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7日  星期
使用增高鞋垫请慎重
   11月24日,鲤城12315投诉台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因使用助长(增高)鞋垫而没增高的投诉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元。

  去年11月15日,消费者李先生在市区某店购买助长(增高)鞋垫8套,每套168元,计1344元。使用一年后,李先生发现自己并没有长高,到该店要求退款时,遭到拒绝。李先生在万般无奈之下,向鲤城12315投诉台投诉。

  据消费者李先生称,自购买之日起,他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使用,整整用了一年时间,身高却没长高,该店应当予以退款。而店方则说消费者在使用该产品时,可能没有按照产品的注意事项进行,比如:生活中多食用一些骨汤、牛奶;多进行锻炼等等。另外,产品信誉卡中同时还注明,使用一年后,消费者穿用本产品确实无效时,该公司负责赠送新一代产品(加强型)使用,如再无效方予以退款。

  但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效果产生怀疑,不想再继续使用,要求退款1000元。最后,经鲤城12315投诉台调解,双方协商后,该店退还消费者1000元。□记者罗剑生 实习记者刘晓玉

  

  

发表您的看法 发短信给好友E-MAIL给好友
相关链接
关键词
 
 新闻检索

 
 

老总致辞 | 关于泉州网 | 泉州网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闽ICP证020145  泉州晚报社主办 泉州电信公司提供优质带宽

值班电话:0595-2500137 2500139  读者留言:webmaster@qzwb.com

泉州晚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