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商报》报道,近日,重庆市巫山县规划委员会一致同意耗资四亿元建造138米高的巫山神女塑像,使其成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和三峡平湖的人文新景观。该塑像将远远超过底座高45米、塑像自身高46米,一共91米的美国纽约自由女神像。可以说,这是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中又一起典型“模范”和代表!
据了解,该县所要建造的神女塑像的耗资,将花掉该县去年国民生产总值总额的四分之一。这个四亿元,也差不多正好与巫山县去年2002年的农业生产增加值46805万元持平。也就是说,去年巫山县全年的农业生产增加值,仅仅够建造一个神女塑像而已。
以“有多高”、“超过某某多少”等诸如此类为标准,为求“眼球效应”,不顾自身承受能力,盲目建设一些“大广场”、“大高楼”、“大塑像”,以示“不同凡响”、以表“重大变化”,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是不少官员的惯用伎俩。而对于日子过得并不是很富裕的巫山县来说,如此大方的出手,代价和成本未免有点太高。
为人民服务也贵在行,贵在实用做实事,反对“花法”。盲目追求“高大全”,搞一些不切实际的“花架子”,还不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为民众多做些实事。□石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