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突然出现“黑洞”,花圃一夜变成“秃头”,公园雕像残缺不全……公共设施屡遭破坏让市民愤怒,管理部门无奈。当公共设施被毁时,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金钱。对它们的维护,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
打上“绷带”的棚架子树
公共设施连遭“黑手”
“我们这的井盖又被人偷了,路人和车辆一不小心就掉进去了。”
“路边花圃昨天刚种上去的鲜花,一夜间被人拔走了一大半。”
“走了一条街,找不到一个果皮箱,逛个街还得拎着香蕉皮。”
本报记者热线隔三差五总能接到市民的投诉和抱怨,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对此也感到无奈。我市公共设施连遭毁坏已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城市“痼疾”。
本月初,西湖公园二十一孔桥再次遭到人为恶意破坏。桥上约一半的石狮子或被敲掉牙齿,或被挖走狮子嘴里的石珠,有的石狮子甚至被整个推倒;桥栏上的石莲花被砸坏,桥附近的路灯、电缆、石桌等无一幸免,连旁边围墙的铸铁栅栏都被人割走。西湖公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二十一孔桥是仿北京颐和园十七孔桥建造的,雕刻相当精美,但是总遭到一些人恶意破坏。管理处请人刚修补完,过不了几天,石狮子又被毁坏了。
11月18日凌晨,泉州市区首尊公共广场雕塑———市工人文化宫内的《乡音》艺术雕塑,被一些流窜人员砸毁,弹唱女雕像的左手从腕部被砸断,“她”紧抱在怀中的琵琶的顶端也被砸飞。这些恶意破坏者不但砸毁了雕塑,还把南音台前的石椅靠背推倒,砸得粉碎。市工人文化宫陈副主任介绍说,最近一个月内,文化宫内的公共设施被毁现象严重,5棵单株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棚架子”树被人剥了皮,众多小柏树树冠被折断,花盆被推入百源川池中,连宣传橱窗都被撬走。5月到10月,文化宫内两三天就会发生一起公共设施被毁坏的事件,这种情况在夏季尤为频繁。
小贪心理、不满情绪作怪
提到这些恶意毁坏公共设施的人,无论是有良知的市民,还是公共设施管理者,均提到了一个词———“恶人”。他们说,这些人太可恶了,没有一点社会公德心。
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分析说,沿街放置的鲜花被拔走,道路上的井盖被盗走,果皮箱被偷,其实都是一些小市民“贪小便宜”的心理作祟引起的。一些市民看到摆在街上的鲜花好看,便趁着夜黑人少的时候,顺手牵羊拔回家。以前的井盖都是铸铁制成的,一些人把它们偷走,拿去废品收购站当废品卖掉,从中得些“小利”。
“还有一种人是出于报复和宣泄私愤,砸坏公共设施。”市工人文化宫陈副主任指出,经暗中调查,他们发现破坏市工人文化宫内公共设施的人大多是一些流窜人员,年龄约在10岁至20岁之间。这些人没有工作,也没有正当的生活来源,经常流窜于市工人文化宫、文庙广场、中山公园、西湖公园等公共场所,白天睡觉,晚上流窜作案。他们在内心深处怀有对社会的不满和怨恨情绪,偷窃不到东西便砸公共设施以泄私愤。
“恶人行径”难扼制
“公共设施连遭破坏,真是让人防不胜防。”西湖公园管理处一位姓陶的工作人员的这句话,代表了许多公共设施管理者的心声。
陶先生分析说,公共设施顾名思义是对公众开放的,公园内的公共设施也不例外。西湖公园二十四小时对外开放,这给公园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一方面,公共设施遭到破坏的时间大部分集中在下半夜,这时公园内人员稀少,不易被发现;另一方面,因公园面积实在太大,作案者与巡逻人员打游击,即使治安巡逻人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巡逻,晚上进行清场,公共设施也“难逃厄运”。
市工人文化宫陈副主任认为,恶意破坏者流窜作案,即使治安人员抓到他们,往往因对方年龄太小,或证据不足不了了之,没办法惩治他们。泉州市工人文化宫是全国惟一一个未设大门的文化宫,所有人可以随意进出,鱼龙混杂,这也是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以前,他们曾在市工人文化宫周围修砌围墙,但遭到不少市民的反对,围墙后来被推倒。目前,市工人文化宫准备投入200多万元搞灯光夜景工程,他们担心这些灯光设施也会遭到“黑手”。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公共设施被毁的损失,不仅仅是用钱来衡量的。”一位公共设施管理者的话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
市工人文化宫陈副主任深有同感地说,公共设施或是供市民休闲使用的,或是一个公共场所的美化装饰。毁掉一件公共设施,损失的钱可能不多,但其行为本身带来的恶果是多方面的。比如电话亭、雕塑被砸坏,窨井井盖、电缆、鲜花遭窃,路灯被毁等,这些行为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影响市容、景观,还会对社会治安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构成很大的危害。
西湖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称,维护公共设施,光靠一个部门、一个管理单位不行,需要综治办、卫生,公安、城建等相关部门,以及市民共同参与。一方面,公安人员、管理单位在加强巡逻、管理的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对破坏者的处罚力度。前不久,天津市就严惩了一批破坏、盗窃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逮捕了数名盗窃公交站牌,盗割银行自动取款机的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每一名群众也有责任主动制止毁损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本报记者屈人文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