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3日  星期
海南法院庭审向恶习开刀

  新华社海口11月22日电 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对部分业务庭和辖区基层法庭庭审情况进行检查,向庭审中的不良恶习开刀。

  检查中,海南中院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在万宁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半小时内接听手机两次,每次约1分钟,到庭外和他人谈话约1分钟;法警值庭时吃槟榔;公诉人在庭审中打手机,审判长不加制止。在陵水县人民法院,开庭时间被推迟20分钟;书记员和当事人在审判席上吸烟,审判员不制止;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随意离开审判区,旁听群众随意到被告席就坐,审判员不予劝止。个别法庭委托代理人、证人席位上无标识牌。

  海南中院根据检查结果,要求有关法院限时整改。万宁市法院对违纪法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值班法警在值庭时吃槟榔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公诉人在庭审中打手机的行为,向万宁市检察院通报了情况。陵水县法院对违纪的法官和书记员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民庭庭长进行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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