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刚强)在南安市水头镇福兴商贸区内,一业主为偷盗公共自来水,竟将水管偷接到楼层专用消防管道上。为掩人耳目,该业主还无视消防安全,在公共消防通道上装上铁门,也挡住其他业主在这个消防通道上的出入。
19日,根据群众举报,南安消防大队在现场查实后认定,业主吴某的行为已违反了《消防法》第48条的规定,破坏了消防设施,责令吴某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获知情况的南安水头镇政府一位干部也表示,将责令吴某拆除在公共消防通道上私自安装的铁门,并将通知自来水厂对其偷水行为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