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0日  星期
我市拉网式检查涉爆单位
   本报讯(记者杨秋香) 在17日全省进一步开展缉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召开后,我市提出贯彻意见: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前段的缉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把缉爆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并公布市公安局缉爆举报电话:2180303。

  副市长李天乙就做好我市缉爆工作作了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在缉爆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不遗不漏原则,逐村逐户逐场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涉爆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单位,要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吊销有关证照;对地下作坊,非法销售、储存点要坚决取缔;要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和涉爆单位违法违规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使用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全部予以收缴,对群众非法持有各类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要逐一动员交出,拒不交出的要依法强制收缴,减少安全隐患;要加大对涉爆犯罪的打击查处,确保专项斗争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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