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8日  星期
如何对网上交易征税
   在泉州,电子商务已有一定发展,网上交易也日益繁多。如何对网上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的税源控制,对网上交易行为中的应税项目进行切实有效的税款征收,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已成为当前值得关注的问题。

  对网上交易征税普遍存在着一定的难题,一是如何认定交易,二是如何确认交易源头。

  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网络交易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虚拟化、非中介化和无国界化,税务机关对网络交易事前、事后的监控越来越困难。

  首先是认定交易问题。在虚拟空间交易发生后,可根据现实记账、发票认定交易事实。虽然网上交易形式是虚拟的,但交易还是有形的,交易双方在现实中仍然要记账、开发票,税务机关可据此来认定交易发生,进而对其征税。通过对网上交易行为加以分析,可以看出,买方或需方是通过浏览互联网上卖方相应的商业购物网站或服务网站,确定自己所需要的物品或服务,然后通过设立在银行的电子账户进行交易结算来完成交易行为的。这样一来,交易后,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来征税。

  其次,确认交易源头比较难以把握。市地税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实际工作操作中,很难说纳税发生地在哪里,交易环节时而错综复杂,时而被隐蔽遮掩。

  网上交易有其隐蔽性,但也并不是控制不了它。地税稽查分局郑副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稽查工作人员会定期浏览本地商务网站,及时从网上发现交易,对交易信息进行网络追踪和现实调查。一旦发现企业或单位网上交易、网下逃税的苗头,稽查分局就会给该企业或单位发公函,而后进行调查。

  郑副科长介绍,关于网上交易的征税问题,目前正在探讨中,相信不久会出台具体的政策来约束。(杨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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