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花园城市厦门湖滨南路新闻大楼前,聚集了一群围观的人和拖车、巡逻车、摩托车等五六部警车以及七八名警察。如果你看到这架势,肯定会以为是一场大事故,假若我告诉你这是交警在处理一起三轮车送水工走错车道的交通事件而已,你会不会大跌眼镜?
然而实际上就是如此。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违章,一名黝黑瘦小的送水工,用自行车载着三桶纯净水,把自行车骑到了公交车道上。
厦门交警执法人员为了纠正这起违章,叫来了大型拖车,召来了七八名警察,动用了手铐,并动起了手脚。于是,送水工的脖子、后颈和双臂多处瘀血、红肿。在他撕心裂肺的喊叫声中,六七十名目击群众义愤填膺,对执法的交警大声责问。(7月4日《中新网》)
这是一起野蛮执法案件,厦门交警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动粗,其实送水工只不过是走错了车道而已,有必要像对待阶级敌人一样“心狠手辣”吗?!对于这样普通的交通事件,如果只是对违规的送水工进行批评教育,而非如此野蛮执法,效果应该会更好。
为什么会出现野蛮执法呢?
笔者以为,特权思想是野蛮执法的第一原因。长期以来,有些执法人员总认为自己代表法律,是管人的人,在社会上的地位要高人一等。他们可以随意对他人发号施令,动辄训斥、罚款,而不允许他人申辩、反驳。自己想怎么管就怎么管,被执法者连说话的权力都没有。特别是在送水工这样的弱势群体面前,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如果没有特权思想作祟,我想厦门那名“高大”的交警断不至于敢将手铐及拳头用在送水工的身上。
法律意识淡薄应该是野蛮执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执法人员开口骂人,动手打人,是一种违背理性、亵渎法律的行为。然而,在两个文明都建设得比较好的厦门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可见,全民“普法”,有必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普法”,执法的不懂法,那怎么行?!执法者必须先懂法,这是执法公平、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
在报上读到一则消息,陈凯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了这样一段话,“在纽约街头,我看到两个警察抓到一个闯红灯的车主,其中一个摇开窗玻璃,非常粗暴地抓住司机的前襟。这时,周围响起了几乎100个人的声音,在喊:‘We
are watching(我们都在看着)!’。那警察一下子就松手了”。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警察伤人案件逐年增多。敏感的记者感到了这一点,对警察伤人事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虽然遭遇了诸多困难,最终还是摆在了读者的面前。在媒体的报道下,举国哗然,民众谴责野蛮执法之声不绝于耳。迫于舆论的压力,美国司法机构对全国的警察等执法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整顿。正是在舆论的监督下,民众的注视下,野蛮执法的事件就极少了。
“我们都在看着”,在媒体、读者的关注下,厦门市公安局已责成监察室、警务督查队介入调查,迅速查清全过程之后,依章做出严肃处理,对野蛮执法的交警做出“停职”的处罚,并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我们都在看着”,是警醒,是鞭笞,更是一种监督。
《泉州晚报》20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