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所购买的一次性使用塑料血浆袋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成都市血液中心从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3月6日间所盛装的7292袋(每袋约100毫升)血浆全部不符合卫生标准。结果,这批血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销毁。
729200毫升鲜血!按正常每次献血为200毫升计算,便是3646人次的献血量。可恨哪,因为血液中心的失职,导致了3646位自愿献血者的心血成了废物。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废物!假如是一般的垃圾的话,只要扔进垃圾筒就可以了。而要销毁这些鲜血,却要经过消毒——融化——破袋——加入消毒液浸泡1个小时——最后排入专用的污水管网。这必须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我们不禁要慨叹成都血液中心化神奇为腐朽的超人能力来了!
其实,销毁这些污染献血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并不是我们所关心的。我们所关心的是,为什么我们强烈的社会责任心所驱使奉献给社会的爱心,竟然成为一文不名的废物。这些本来都是流在我们身上的鲜活的血液呵,它可以挽救多少急需献血的病人哪?然而,仅仅因为有关部门的草率以及疏忽,却将自愿献血者的爱心、病人的需要、以及采集献血的医生的劳动付诸东流。
从这个事件我联想到最近的一次调查:南京团市委近期开展了“对社会捐助的态度”的网上调查,在参与调查的人员中,选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的占51.48%,选择“是傻瓜才干的”占47.2%。近半数的人认为“捐助”他人是愚蠢的行为,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先别忙不迭地怪罪现在的公民“没素质”,也不要说什么“心寒”的话,现在首要的,是探究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人拒绝“捐助”向社会奉献爱心呢?
当然,主要的原因我想就是有关部门工作的失职影响了人们捐助的信心。譬如成都的血液事件,会令多少人寒心啊。或许很多人会想,既然奉献的爱心送不到需要救助者的手上,何必自讨苦吃呢,于是,他们选择的是拒绝再次“捐助”,不再充当“傻冒”。
从捐助钱财的方面讲,捐助钱物使用的不透明,个别的甚至被截留贪污,公众的“爱心”被侵吞,所捐钱物根本到不了被捐助者的手中,直接伤害了公众感情,扼杀了他们的捐助热情。看过许多报道,有些援助灾区灾民的钱物最后总是到不了灾民的手里,而是被那些有权力支配的人给侵吞了。而我一贯以为神圣的“希望工程”,竟也曝出了贪污的丑闻。
当然,并不是劝说人们不要去奉献爱心,而是我们有权力去追问:我们的献血嫌给了谁?我们的财物捐给了谁?我们的爱心究竟给了谁?
但愿今后我们不再为此寒心。
《泉州晚报》200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