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与畜道主义

    林子大了,真的什么鸟都有。一位汉正街女老板,养了一只小狗,近日这只狗妈妈生了4只狗宝宝。日前,4只狗宝宝满9天,她决定给狗宝宝庆“朝九”,已在一家酒店订了两桌酒席。据女老板自己介绍,狗妈妈叫“点点”,儿子出国前买回来给她解闷的。儿子不在身边,这只小狗给她增添不少情趣。她平时对“点点”宠爱有加,每天均是用牛奶、蛋糕来喂养,有时还会带“点点”到肯德基开一两次荤,每月的伙食费都在一百元以上。在朋友提议下,她决定办两桌酒席,给4只狗宝宝庆“朝九”。据称,她的众多朋友已给小狗订制蛋糕,届时每人还会给狗宝宝们带去一份厚礼。(《楚天都市报》)

    这真是几只幸福的狗啊,有人给它们办酒席庆同新生儿一样的“朝九”。以前看过为狗建“公墓”,搞选美的,今天又开了眼界,看到一个为狗办酒席的!狗是身份是越来越高了。

    狗的金贵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两则对比强烈的报道:一则是某城市为了迎接市容市貌大检查,城管部门强行拆除外地民工在一围墙旁临时搭建的窝棚,令民工“呼天抢地”;另一则是某部门拟投资12万元搭建鸟窝,“筑巢引鸟”。

    不知国人看了这两则新闻会有什么反应,反正笔者的心里隐隐作痛。古今中外,高官显贵在人们的眼中是大写的人,一般的百姓是普通人,而弱势群体(失学儿童、民工之类)好像不是人。人家“强势群体”有着大把大把的银子没处花,只好用来给阿猫阿狗们办酒席,而你们“弱势群体”上不起学、在外打工被人看不起是活该!然而,这些人置人道主义而不顾,反去践行所谓的畜道主义或鸟道主义,真是匪夷所思!

    其实,非人道的思想观念在老早以前就有了。中国历代统治者表面上尊的是儒家,而实际敦行的却是法家。法家是根本不把人当人的。《管子》“七法”说:“治人如治水潦,养人如养六畜,用人如用草木。”汉代扬雄就一针见血地批评法家:“申韩之术,不仁之至矣。”

    汉唐以降,被不断发扬光大的是儒家鼓吹封建等级制度的部分,程朱理学宣传的是男人的忠君报国,女人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所谓的“以理杀人”。男人就该为君王与朝廷而存在,女人就该为夫主而存在,否则就牲畜不如,该“自决于人民”,真是惨无人道!

    《墨子》“经说”篇上说得好:爱人跟爱马不同,爱马是为了用它。爱人不是为了用人,应该像爱自己一样出于真情实意。这才是美丽的仁者情怀。女老板等人的爱狗,本身无可厚非,何况它给女主人“增添了不少情趣”。呵护动物,保护动物,我们更是举双手赞成,因为人类需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但是任何把动物凌驾于人之上的做法都是低级的,动物再怎么高级都是动物,而人再怎么“弱势”也是人呀。

    以人为本,珍惜和爱护人的生命和权利,应该成为道德境界和伦理要求,而不是去践行畜道主义而置急需帮助的人于不顾。笔者以为,把施行畜道主义的爱心,转移到需要关怀爱护的人身上,应该更有意义。

《泉州晚报》20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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